為進一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耕地保護的重要決策,強化耕地保護意識,扎實做好耕地保護工作,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嚴守耕地保護紅線,5月24日上午,更合鎮召開2024年耕地保護專題會議及田長制巡田app培訓會議。

市自然資源局高明分局更合管理所負責人就耕地保護的重要性進行了深入闡述,并詳細解讀了耕地管理規定,明確了耕地上允許和禁止種植的作物種類。同時,對亂占耕地等違法行為及其法律后果進行了警示教育,要求各部門加強協作溝通,各村(居)要全力配合,共同做好耕地保護工作。
專題會議后,召開了巡田app的培訓會議。市自然資源局高明分局更合管理所工作人員通過PPT和視頻等多種形式,對巡田步驟進行了詳細講解,并針對網格田長們關心和存疑的問題進行了重點回應,為后續使用巡田APP打下了堅實基礎。
更合鎮黨委副書記、鎮長人選楊楠強調:
一、各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耕地保護的重要意義,堅持采取“長牙齒”的硬措施,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
二、做好耕地保護宣傳工作,特別是要向公眾宣傳耕地種植管理規定,提高村民對耕地保護的認識;
三、要嚴厲打擊破壞耕地的行為,對新增破壞耕地行為采取零容忍態度,堅決扭轉耕地持續流出的被動局面。
下一階段,更合鎮將繼續加大宣傳力度,常態化推進耕地保護工作,堅持思想重視不變、工作力度不減、督導措施更嚴,大力開展耕地恢復等工作,堅決守住耕地保護紅線和糧食生產安全底線。
非法占用及破壞耕地的處罰
破壞耕地或永久基本農田的,由自然資源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占用面積處以罰款;如果致使耕地的種植條件遭到破壞,還要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條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破壞土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占用基本農田5畝以上或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10畝以上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