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城街道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磋商成功
近日,荷城街道對轄區某企業偷排廢水造成生態損害召開磋商會議,并取得突破性進展,于 2025年10月9日與政府簽署賠償協議。這是荷城街道首例由生態環境部門辦理并磋商成功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標志著荷城街道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中邁出關鍵一步。

案件回顧,涉案企業利用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導致周邊水體污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條,造成生態環境損害。因本案生態損害事實清楚,責任認定無爭議,經測算,修復費用在 50 萬以下,荷城街道依法啟動生態損害賠償簡易程序。經簡易評估認定程序核算,該企業違法排放水污染物造成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費用總計為15525 元。因涉案企業的行為對生態環境損害無法修復,經雙方磋商,賠償義務人自愿通過繳納賠償金的方式進行賠償。
以案促改,長效治理荷城街道將以本案為契機,進一步完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機制,強化執法監管與普法宣傳,構建“環境有價、損害擔責”全社會共識。同時,呼吁荷城街道企業切實履行環保責任,共同守護碧水藍天,為高質量發展注入綠色動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