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惠女士寫信到佛山市公安局“局長信箱”,向高明分局更合派出所為其找回失物表示感謝。
1月18日上午11時許,更合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有人把隨身物品遺留在高速服務區(qū),需要警察幫助。接到報警后,民警快速到場,在清點物品時發(fā)現(xiàn)包內有數(shù)張紙幣、身份證、港澳通行證等證件以及隨身藥品等。
民警通過身份證信息,聯(lián)系上失主小惠女士。據(jù)了解,此前小惠女士在服務區(qū)加油時,把隨身包放在車頂,待車輛加滿油后直接驅車離開,包包卻掉落在原地。隨后民警通知其到派出所認領失物。
物歸原主后,小惠女士通過“局長信箱”表達謝意:“失而復得的感覺非常美好,感謝你的支持和幫助,讓我重新獲得了我失去的物品,也感謝撿到物品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