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戶政管理“放管服”工作,提高服務效率,佛山市公安局進一步優化戶政業務審批流程,壓減辦結期限。
自11月1日起,對于引進人才入戶、積分入戶等已經政府部門審批的事項,公安機關戶政窗口當場復核審批,原戶籍地公安機關核準遷出后即可辦理落戶;
對于穩定居住就業入戶、直系親屬投靠入戶等市外遷入事項,從原來20個工作日,壓減為8個工作日完成審批。
姓名變更、出生日期變更等主要身份信息項目變更也從原來的20個工作日,壓減為8個工作日完成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