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愛心托起希望
以善舉成就夢想
為幫助困難家庭學生順利圓學業夢
高明區慈善會2024年慈善助學活動開始
一、助學對象
(一)我區 2024 年 7 月、8 月在冊的低保對象、低保邊緣家庭、散居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家庭。
(二)除第一類助學對象外,具有高明區戶籍,屬于單親、殘疾、因病致困等其他經濟困難家庭,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 2000 元。
二、資助條件和標準
(一)大學(含本科、大專,下同)一年級的困難學生每人5500 元(備注:不包含本年考入全日制或成人高校的低保對象、低保邊緣家庭、散居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及殘疾對象的大一新生,此類學生是政府的扶貧助學幫扶對象,向教育部門申請助學);
(二)大學二年級及以上學歷的在冊低保對象、低保邊緣家庭、散居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家庭的學生,每人 4500 元;
(三)大學二年級及以上學歷的其他經濟困難家庭的學生,每人 3000 元;
(四)高中、中職的困難學生,每人 2000 元。
三、申請資料
(一)填寫《佛山市高明區慈善會助學申請審批表》;
(二)提供申請書,說明家庭情況;
(三)提供學生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學生本人及戶主頁,復印在同一頁上);
(四)學生本人(監護人)佛山農商銀行存折或銀行卡復印件;
(五)對應家庭類型提供的佐證資料復印件:

(六)提供家庭成員的收入證明(有工作單位的家庭成員須提供近半年的工資流水、沒有工作單位打散工、務農的提交個人收入證明承諾書);
(七)在校就讀證明:提供學校蓋章的在校就讀證明、學生證注冊蓋章頁、錄取通知書(新生)等可證明學生在校在讀的材料,其中之一即可。
四、申請時間
自通知發出之日起至8月31日。
五、申請流程
(一)申請人在 8 月 31 日前到戶口所在村(社區)提出申請,填寫《佛山市高明區慈善會助學申請審批表》,提交相應申請資料;
(二)鎮(街道)公共服務辦會同村(社區)調查核實,經
公示無異議后,于 8 月 5 日前將第一批、9 月 6 日前將第二批符合申請助學條件的學生資料加具意見后,報送給區慈善會;
(三)區慈善對申請資料進行審核,確定本年度的助學學生
名冊,對符合申請條件的,分兩批于 8 月底、10 月底前通過銀行將助學金發放到學生的存折中。
六、其他事項說明
(一)對于不符合資助條件的申請,由鎮(街道)公共服務辦向申請人做好政策解釋工作;
(二)學生(監護人)故意隱瞞家庭真實收入及家庭人口變動情況,提供虛假申請材料及證明的,一經發現,直接取消助學資格并需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區慈善會有權要求收回已發放的助學金;
(三)學生(監護人)拒絕配合調查、核查,致使無法核實收入的,不納入助學對象范圍;
(四)本年度已接受政府職能部門、其他機構等助學金資助的,原則上不再重復資助;
(五)為更好地開展慈善助學活動,如因活動需要,符合助學申請條件的學生,需配合區慈善會開展慈善助學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