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善舉成就夢想 為幫助困難家庭學生順利圓學業夢 高明區慈善會2025年慈善助學活動開始 一、助學對象 (一)我區2025年7月、8月在冊的低保對象、低保邊緣家庭、散居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家庭。 (二)除第一類助學對象外,具有高明區戶籍,屬于單親、殘疾、因病致困等其他經濟困難家庭,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 二、資助條件和標準 (一)大學(含本科、大專,下同)一年級的困難學生每人5500元(備注:不包含本年考入全日制或成人高校的低保對象、低保邊緣家庭、散居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及殘疾對象的大一新生,此類學生是政府的扶貧助學幫扶對象,向教育部門申請助學); (二)大學二年級及以上學歷的在冊低保對象、低保邊緣家庭、散居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家庭的學生,每人4500元; (三)大學二年級及以上學歷的其他經濟困難家庭的學生,每人3000元; (四)高中、中職的困難學生,每人2000元。 三、申請資料 (一)填寫《佛山市高明區慈善會助學申請審批表》(附件1); (二)提供申請書,說明家庭情況(附件2); (三)提供學生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學生本人及戶主頁,復印在同一頁上); (四)學生本人(監護人)佛山農商銀行存折或銀行卡復印件; (五)對應家庭類型提供的佐證資料復印件: (六)提供家庭成員的收入證明(有工作單位的家庭成員須提供近半年的工資流水、沒有工作單位打散工、務農的提交個人收入證明承諾書)(附件3); (七)在校就讀證明:提供學校蓋章的在校就讀證明、學生證注冊蓋章頁、錄取通知書(新生)等可證明學生在校在讀的材料,其中之一即可。 四、申請時間 2025年7月起至8月31日。 五、申請流程 (一)申請人在8月31日前到戶口所在村(社區)提出申請,填寫《佛山市高明區慈善會助學申請審批表》,提交相應申請資料; (二)鎮(街道)公共服務辦會同村(社區)調查核實,經公示無異議后,于8月5日前將第一批、9月4日前將第二批符合申請助學條件的學生資料加具意見后,報送給區慈善會; (三)區慈善對申請資料進行審核,確定本年度的助學學生名冊,對符合申請條件的,分兩批于8月底、10月底前通過銀行將助學金發放到學生的存折中。 六、申請人或家庭成員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原則上不納入區慈善會助學資助范圍 (一)家庭成員名下持有超過2套(含)以上商品房。 (二)學生本人學籍狀態為休學、退學?或保留學籍者。 (三)學生本年度已納入政府職能部門助學補助對象。 (四)拒絕配合調查、核查,致使無法核實收入的;故意隱瞞家庭真實收入及家庭人口變動情況,提供虛假申請材料及證明的;在就業年齡段內有勞動能力但尚未就業的且無正當理由拒絕就業的;故意采取其他規避法律、法規的行為造成無經濟來源、生活困難的。 (五)經證實不屬于生活困難的其他情形。 七、其他事項說明
(一)共同生活家庭成員是指長期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員,包括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
(二)有工作單位的家庭成員需提供工資半年流水,沒有工作單位打散工、務農的提交個人收入證明承諾書。
(三)收入包含該家庭成員的工資收入、村中分紅及其他收入。低保救助金、殘疾補助、優撫金等政府救助性的收入不用計算為收入。
(四)對于不符合資助條件的申請,由鎮(街道)公共服務辦向申請人做好政策解釋工作。
(五)對單親、殘疾、因病致困等其他經濟困難家庭學生,如其家庭資產或收入超過認定標準等情況,由區慈善會評審委員會根據鎮(街道)公共服務辦核查情況確定其助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