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國家、省關于加快推廣遠程異地評標的相關部署,近日,佛山市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印發《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項目遠程異地評標和分散評標工作的通知》,明確2026 年1月1日起,對進入佛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綜合管理云平臺(下稱“云平臺”)的工程建設項目,全面實施遠程異地評標模式和分散評標模式,進一步提高評標工作效率,促進交易公平公正。
實施范圍上 單項招標控制價在1億元(含)以上的施工項目、5000萬元(含)以上貨物項目、1000萬元(含)以上服務項目,且采用綜合評估法或者評標定標分離法定量評審的;多個招標內容合并招標的,招標內容至少包含施工、貨物中的一項,且總招標控制價在1億元(含)以上的綜合評估法或者評標定標分離法定量評審項目的;招標人自愿申請采用遠程異地評標的,原則上采用遠程異地評標模式。 采用評標定標分離法(定性評審)、信價量化評標法或簡易評標法以外的評標方法進行招標且不采用遠程異地評標的,原則上采用分散評標模式。 實施形式上 遠程異地評標分為市內遠程異地評標和省內遠程異地評標兩種。市內遠程異地評標將依托云平臺隨機產生副場,招標人評標代表由云平臺隨機產生座席在項目進場的交易服務機構(即主場)進行評標,評標專家按照云平臺隨機分配的區域、座席在主場或其他交易服務機構(即副場)進行評標;省內遠程異地評標的副場由招標人自行確定。 分散評標的評標座席由云平臺隨機分配,同一項目評標委員會成員將分散于2個以上不同的評標室進行評標,且其座席不得相鄰。 時間推進上 分領域、分階段逐步推廣實施:2026年1月1日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率先開展;3月1日擴展至水利工程建設項目;5月進入云平臺的工程建設項目常態化開展遠程異地評標和分散評標;6月30日起進入云平臺的工程建設項目,全面推廣實施遠程異地評標。
事實上,佛山在評標模式創新方面已積累深厚實踐基礎,為2026年全面實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2015年 佛山與廣州合作開展省內首宗遠程異地評標。 2020年 在疫情特殊期間,佛山率先以遠程異地評標的方式支援湖北復工復產,助力十堰市完成跨省遠程異地評標項目19項。 2021年 佛山再次和廣州進行遠程異地評標合作,同時在市內常態化開展遠程異地評標。 2022年 與廣州、深圳、東莞等省內18家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簽訂遠程異地評標合作協議。
據統計,2020年至2024年,佛山全市共開展遠程異地項目157個,總預算金額超43億元。長期實踐不僅驗證了該模式在資源共享、降本提效方面的顯著作用,更實現了評審效率、交易成本、公平性的多維優化,為制度完善與技術升級提供了寶貴經驗。
佛山市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我市將嚴格按照時間節點有序推進各項工作,以“制度保障+技術賦能”雙重防線,推動遠程異地評標與分散評標模式充分釋放效能,為優化營商環境、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