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公開
關于推動降低電動自行車充電服務費的倡議書
各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物業行業協會: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于規范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行為的有關文件,結合我區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工作要求,積極創造條件降低充電服務費,讓群眾“能承擔”“愿意用”,消除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充電安全隱患,現就有關事項倡議如下:
一、建立健全遴選流程。倡導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經營單位遴選流程,在與充電設施運營單位簽訂運營合作協議前,與業主充分溝通,向業主公示至少3家充電設施運營單位資質、充電電費和服務費標準、場地租賃費用、簽約期限等情況,結合業主的選擇情況選定充電設施運營單位。高明區房地產業協會收集并適時公布充電設施運營單位的資質、收費、用戶滿意度等情況,供物業服務企業參考。
二、促進降低充電服務費。倡導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與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經營單位加強溝通,鼓勵采取多種措施促進降低電動自行車充電服務費。
?。ㄒ唬┩ㄟ^自建來降低充電服務費。對具備運營能力的小區鼓勵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可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自建充電設施,結合市場行情從低確定充電服務費。
?。ǘ┩ㄟ^延長簽約運營期降低充電服務費。與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經營單位簽訂合作協議時,簽約運營期限可與充電設備折舊年限適當銜接,倡導簽訂5年及以上的合作協議,穩定充電設施運營單位投資預期、攤薄資產折舊成本,為降低充電服務費創造條件。
(三)通過讓利措施降低充電服務費。對第三方建設運營的充電設施,倡導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不收或少收場地租賃費用、不參與或降低收入分成,將讓利空間用于降低充電服務費,并積極協助做好充電設施選址、建設安裝、接電報裝等工作。
三、推動充電設施由電網直接供電。對現有居民住宅小區尚未實現電網企業直接供電的,鼓勵產權單位為電網企業向充電設施直接供電創造條件,推動降低因轉供推高的充電服務費。
四、嚴格執行充電電價政策。對居民住宅小區內存在轉供電的充電設施,收取電動自行車充電電費時,一律按居民合表用戶電價來計收;對居民小區以外的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用電,按其所在場所電價標準來計收。相關單位不得擅自提高電價標準,不得在計收電費時加收其他費用。
安全無小事,關系你我他。為切實保障我區住宅小區和廣大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讓我們攜起手來,積極創造條件推動降低充電服務費,讓群眾“能承擔”“愿意用”,杜絕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飛線充電”,消除住宅小區潛在安全隱患,共同打造平安祥和的居住環境。
佛山市高明區發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高明區住房城鄉建設和水務局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