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高明區司法局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不斷完善“訪調對接”機制,發揮人民調解與信訪工作在化解社會矛盾糾紛方面的職能作用,進一步暢通群眾訴求表達渠道,使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有效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一、完善運行機制及平臺建設,促訪調無縫銜接
高明區司法局與區信訪局制定印發了《高明區完善“訪調對接”機制 開展人民調解化解信訪案件活動工作方案》,建立區信訪事項人民調解委員會,設立專職調解員崗位,在甄別梳理后認為適合移交人民調解解決的矛盾糾紛,直接調處或者分流到相應鎮街調處,勾畫信訪、調解“兩點一線”,實現一個平臺受理訴求、一套流程調解到底,盡力減少流轉環節。各鎮街也同步制定《訪調銜接工作實施規定》,確保訪調對接工作在基層落地走實。
二、織密調解組織網絡,強化信訪問題源頭治理
高明區司法局推動區內四個鎮(街)利用綜治平臺、公共法律服務平臺等建成鎮街“一站式”矛盾糾紛調解實體平臺,并依托“粵平安”系統打通縱向(區、鎮街、村居)、橫向(各行業、各領域)工作網絡,建成“線上+線下”矛盾糾紛服務平臺,對矛盾糾紛受理、調處、結果反饋形成全過程閉環管理。
三、加強分類調處,做好監督履行工作
各鎮(街)矛盾糾紛調解服務中心針對矛盾糾紛涉及醫療、交通、勞動等專業領域發生的信訪案件,及時聯系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介入,引導當事人合法合理表達訴求,及時化解涉訪類糾紛。高明區信訪事項糾紛調委會對調解成功、達成調解協議的信訪案件,根據實際情況,引導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鞏固調解成果,同時做好監督履行和跟蹤回訪工作。
四、持續發力,提升人民調解員工作素質和業務能力
今年以來,高明區司法局已組織人民調解員近千人次參加調解業務培訓,調解員業務水平得到有效提高。通過開展人民調解“以案定補”案件補貼發放、人民調解員等級評定等工作,不斷完善人民調解員激勵機制,提升廣大人民調解員化解新形勢下矛盾糾紛的業務水平和綜合素質。同時建立高明區調解專家庫,由專家庫成員參與人民調解咨詢服務、參加疑難、復雜矛盾糾紛案件的調解活動,為人民調解創新發展提供智力支撐。高明區司法局通過定期走訪調解組織、召開工作會議、開展案卷交叉評查等形式,不斷加強對區信訪事項調委會的指導力度,規范其調解流程、文書格式和檔案卷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