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高明區政府積極采納審計建議,印發《高明區內部審計工作實施辦法》,旨在通過加強內部審計制度建設,實現國家審計與內部審計優勢互補,縱深推進審計監督全覆蓋。
實施辦法從明確內部審計監督范圍、強化內部審計工作組織機構、規范內部審計工作程序、完善審計機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等四個方面,對全區不同類型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內部審計工作提出明確要求。要求各單位內部審計要在職責權限范圍內準確把握內部審計重點,堅持問題導向,關注重點領域,緊盯關鍵崗位,及時發現問題,全面提高內部審計效能,完善內部審計整改落實,注重內部審計結果運用,有利于進一步發揮內部審計基礎性源頭性自我監管作用,做好常態化“經濟體檢”,形成審計監督合力,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