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草原防火期內在森林草原防火區野外用火審批工作流程圖

各環節經辦人及聯系方式:
法定辦結時限:20個工作日;承諾辦結時限:1個工作日。特別程序說明:書面核查材料來源的真實性,實地核查實際情況與書面材料是否相符,是否符合審批要求,需5個工作日。
線下咨詢窗口:
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沿江路638號荷城街道林業發展中心;
佛山市高明區楊和鎮河西路與銀杏路交界處楊和鎮林業發展中心;
佛山市高明區明城鎮明七路388號明城鎮林業發展中心;
佛山市高明區更合鎮更合大道355號更合鎮林業發展中心;
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竹園路19號佛山市自然資源局高明分局2樓森林防火股;辦公電話:0757-88282119。
申請材料清單:
1.森林防火區野外用火許可審批表(可在附件下載該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
3.提出需要用火的原因及用火的時間、地點、范圍的申請報告
4.林業站、鎮、(街)的情況說明
5.林業技術人員對采取防火隔離措施現場的勘查報告及現場示意圖
廣東政務服務網辦事指南鏈接:
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608MB2D2539344440132014000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