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聯合發布省數字政府工程標準《無違法違規證明公共信用信息報告規范》(以下簡稱《規范》)。

該標準由廣東省發展改革委提出,省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歸口,規范了廣東省內注冊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個體工商戶等信用主體的無違法違規證明公共信用信息報告的編制原則、報告結構和報告內容,適用于公共信用服務機構編制無違法違規證明公共信用信息報告。標準起草單位包括廣東省投資和信用中心、廣東粵財征信有限公司、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第五研究所。
2021年7月,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信用報告代替企業無違法違規證明改革實施方案》,在全國首創信用報告代替無違法違規證明改革工作,實現數據多跑路、企業不跑路,進一步便利企業上市、融資等經營活動。2023年11月,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升級實施方案,將報告查詢領域從11個增加至38個。改革實施以來,已出具報告7.3萬多份,代替了87余萬份無違法違規證明,累計為企業節省時間成本超200萬天,節約經濟成本近7億元。
信用報告代替無違法違規證明改革是廣東探索信用建設服務優化營商環境、實現惠民便企的一項“微改革”,為解決企業痛點堵點問題提供了信用方案。編制《規范》是實施信用報告代替無違法違規證明改革的配套舉措,有利于推動信用報告代替無違法違規證明改革落地落實,進一步保持廣東這項改革在全國的領先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