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大倫(1551~1631),字孝先,號羅陽,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阮埇村人,區益之子。萬歷己丑年(1589年),與其兄區大相同榜進士,官至南京戶部侍郎。
區大倫少年時即富有正義感。中舉人后與胞兄區大相到設在南京的太學學習。時海瑞掌太學,名聲很大,大倫同他交情甚厚。
登第后,區大倫出任山東東明縣知縣。他愛民如子,勸導農民勤耕作,講禮讓。對有因荒年而被迫賣了子女的,替他們贖回來。曾將公帑買耕牛數百頭,供缺牛者使用。在歷史上,黃河就是一條多災多難的大河,東明長堤每年都要受黃河洪峰的數次沖刷,險情一直不斷,歷屆地方官員頗為頭疼。明萬歷十九年,黃河荊隆口決堤,東明大地一片澤國。大堤修復后,區大倫在大堤上組織栽植了柳樹14萬余棵。后調任御史,因上疏(奏章)勸諫神宗皇帝應親自主持郊祭典禮,引致神宗不悅,被革職還鄉。
回鄉后,區大倫建一小屋,題名“煙霞圃”。在鄉幾年,區大倫常穿一件已二十年的破舊粗布長衫,專心著書立說,外人看不出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區大倫。曾有人要周濟他,他寫詩宛然拒絕。區大倫專心學說,各地聞風而來請教的人愈來愈多,他和這些人共同興建了“滄溪”、“蓬山”書院,作講學之所。
1620年,明光宗登位,區大倫被起用為光祿寺丞,后轉任南京太常寺少卿、國子監祭酒(掌管翰林院)等職。他恢復和擴展了湛甘泉書院,在此講學。主張批判狂放的大言空談者,鼓勵堅持操守的實干者,以挽救日益敗壞的社會風氣;排斥儒佛結合的非正統的儒家學說,制止宦官相互勾結的惡習。熹宗年間(1621~1627年),他向朝廷上疏 《圣學三札》,得到熹宗采納,被任用為大理寺少卿。入宮講解《經》義,但遭到宦官嫉妒。后改任南戶部侍郎,戶部作弊者多被大倫彈劾,終遭蓄意中傷,再被革職還鄉。1628年,崇禎登位,區大倫被恢復原職,但未成行,便病逝家中。
區大倫一生著述甚豐,著有《大學定本》、《四書翼》、《南都會講錄》、《端溪日錄》、《崇正辟邪錄》、《端溪詩稿》、《江門游稿》、《江州存稿》等書。曾寫下《龜峰塔銘》:“峨峨龜峰,拔乎中川,塔勢涌出,作柱于天。應祥以興,維茲多賢,翼佐帝,億萬斯年。”形象地描述了高明西江邊上的龜峰塔山、塔、江相依的形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