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地方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責任制規定》,切實加強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管,規范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行為,全面提升全省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水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以開展整治食品安全問題聯合行動為契機,于11月5日印發《 廣東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提質行動方案》(下簡稱《方案》)。
《方案》圍繞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提質提出“十大”工作措施:一是完善食品小作坊法律法規與制度;二是建立食品小作坊禁止生產加工目錄動態調整機制;三是建立推行食品小作坊監管與抽檢計劃向社會公示制度;四是強化食品小作坊風險隱患排查,對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小作坊堅決予以取締,及時消除隱患;五是對食品小作坊實施風險分級管理;六是嚴查食品小作坊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山寨”食品、“三無食品”、劣質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生產食品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違規行為;七是強化食品小作坊規范指導,推動地方特色食品安全標準的制定,督促食品小作坊按標準規范生產;八是推進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區建設,以“政府扶持、部門指導、企業主唱、市場運作”為指導,對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區實施規范管理;九是落實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各方責任;十是推動食品小作坊社會共治,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方案》明確2023年前完成“四大”工作目標:一是全省食品小作坊登記程序高效、便捷,各地食品小作坊實現全流程網上辦理,實現食品小作坊電子登記證。二是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得到有效落實,食品小作坊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持有率與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配備率100%,食品小作坊自查率100%。三是是食品小作坊監管制度更加規范,各地建立完善的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信用檔案,食品小作坊監督檢查與抽檢計劃公布率與覆蓋率100%,基本消滅食品黑作坊、黑窩點,不發生小作坊系統性、區域性食品安全風險。四是全省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可控、衛生狀況良好,食品小作坊食品抽檢合格率達95%以上,全省地級以上市100%建成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區,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區生產食品抽檢合格率達97%以上,地方特色食品小作坊得到長足發展。根據計劃,該行動分四個階段組織實施:2019年10月至2020年12月為整治期,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為規范期,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為提高期,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為鞏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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