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加強城市垃圾污染整治,與城市管理網格化工作相結合
佛山日報訊 見習記者黎翠怡報道:城市管理網格化再出新招。昨日,高明召開會議提出要將網格化工作與城市垃圾整治結合,明確相關處罰及舉報獎勵制度,明確免費處置建筑垃圾場所為楊梅舊垃圾填埋場。
城市垃圾不僅污染周邊環境,也為城市管理工作帶來了系列難題。記者從區交通城管局了解到,近段時間,隨著城市垃圾特別是建筑垃圾“偷倒、亂倒”等違法行為日益增多,高明的城市環境衛生受到嚴重污染,在全市城市管理考評中屢屢失分,影響了城市管理水平的提升。
為了有效解決全區范圍內的垃圾污染問題,經區城管辦研究,高明快速作出響應,出臺了《高明區城市垃圾污染整治行動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對城市網格化工作過程中出現的各項垃圾污染問題進行規范處理。
方案提出,高明將成立區內城市垃圾污染整治專責小組,專責小組由區城管辦作為牽頭單位,由區紀委、區交通運輸城管局、區公安分局、區土建水務局、區發規統局、區委宣傳部等多個職能部門及各鎮街組成。在小組中,各單位成員需派專人負責對應的問題,共同協作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查處城市垃圾違法污染行為,以推進整治工作進一步常態化。
除加強小組的常態化整治外,為發動廣大群眾積極參與垃圾治理當中,方案明確規定了處罰及舉報獎勵金額。例如,若有建設單位或個人擅自傾倒建筑垃圾的,最高罰款總額不超5萬元;有效舉報者,將按照處罰金額的30%給予舉報人獎金獎勵,但最高不超過1.5萬元。
同時,方案也對建筑垃圾的消納點作出明確規定,指出目前區內建筑垃圾免費處置地點為楊梅舊垃圾填埋場。
“開展城市垃圾污染整治工作,僅僅依靠政府各職能部門是不夠的,我們要暢通舉報獎勵渠道,完善舉報獎勵機制,廣泛動員市民群眾共同參與。”區委區府辦常務副主任劉磊芳表示,城市垃圾污染整治應與城市管理網格化工作相結合,在加強清理、改造力度的基礎上提升監管力度,從根本上防治城市垃圾偷倒亂倒等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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