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相關規定,現將我分局在辦案過程中暫扣的涉案或無主認領的車輛公告如下。請車輛駕駛人、所有人或管理人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六個月內憑車輛有效證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前往我分局接受處理(聯系電話:0757-88828485轉85083)。
逾期未接受處理的,我局將依法對車輛予以處置。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2023年6月9日
附件1(汽車類137輛)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涉案無主認領車輛處理公告清單.xls
附件2(摩托車等類427輛)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涉案無主認領車輛處理公告清單.xls


粵公網安備 4406080200003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