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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府辦案函〔2018〕42號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市政協十二屆二次會議第20180181號提案會辦意見的函
佛山市交通運輸局:
我區對市政協十二屆二次會議提案《關于改造人行道小石墩障礙物,保障殘疾人出行無憂的建議》(第20180181號)的會辦意見是:
2001年,國家建設部已下發《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無障礙設計規范》,嚴格規范無障礙設施的建設。我區近年在中心城區主要道路及新建道路的建設中,均按要求設置了無障礙設施。
對提案中提出的在人行道上設置小石墩(止車石)影響殘障人群出行的問題,我區交通部門將在日常管養工作中,重點排查小石墩影響殘障人群出行等問題,對不符合要求和相關規范的無障礙設施立即進行整改和完善。對于在設計新建道路時,我區交通部門也將會嚴格按照設計規范,充分考慮道路無障礙、止車石等設施的設置位置、高度和寬度等因素,做到以人為本,切實保障殘障人群的出行安全。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5月13日
(聯系人:譚東華,聯系電話:88266179;聯系人:杜婉玲,聯系電話:88881974)
公開方式: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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