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人社函〔2024〕44號
A
對佛山市高明區政協十一屆四次會議提案
第038號的答復意見
侯錦龍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規范區級農民工工資爭議速裁庭建設的建議》(第038號)收悉,在此非常感謝您提出的建議,現答復如下:
一、建立速裁庭臺賬,選配專人專理
區級農民工工資爭議速裁庭已建立農民工工資爭議速裁庭辦案臺賬表,并選配了各1名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仲裁員、書記員負責跟進,對案件實行精準統計和管理的同時,有效地管控辦案流程節點和審理周期,確保了案件在法定審限內快速結案。具體做法為:書記員負責受立案分流處理,對于案情簡單且雙方具有調解意愿農民工爭議案件引導其通過聯合調解中心進行裁前調解,且規定裁前調解時間包含在審限內。對于案件復雜且雙方調解意愿不強或企業故意拖延時間的仲裁案件,采取快立快審、邊審邊調的原則處理。其次該工作由仲裁股負責人作為責任人,對于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辦理流程實施實時跟蹤、定期檢查,辦理情況需每周五由仲裁股負責人審查。在快結上,截至8月底受理的58宗農民工資爭議均在審限內快速結案,其中通過裁前調解結案11宗。
二、啟動“四快”機制,完善工作流程
在保障辦案質量前提下,實現“快立、快調、快審、快結”。在快立工作上:根據辦案規定,一般仲裁案件受理審查時間為“7”天,區仲裁委專門對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制定實施當天提交當天立案制度,對于提交資料不足或勞動者書寫困難等特殊原因在提供必要的幫助后仍不能當日立案的,經審批受理審查時間可推遲“3”天。在快調工作上,立案庭工作人員在接收勞動者仲裁申請時應即時通過電話或現場方式進行初步溝通,對具有調解條件的爭議案件應當及時聯系雙方進行調解,調解時間規定在7天以內。對于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轉交安排排庭。在快審工作上,推行“案前調解+速裁”辦案模式,設置“速裁天”,每周選定星期一專門處理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截至8月底,共處理的58宗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均在審限內快速通過開庭審理結案,其中4宗當庭或庭后調解。
三、多部門協調聯動,源頭化解矛盾
我局以勞動爭議聯合調解中心為依托,聯合區總工會每逢星期一、三、五上午派駐工會特約律師調解員值班,為勞動者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咨詢服務,并就包含農民工工資爭議在內的勞動爭議案件開展調解工作。經統計,截至8月底委托聯合調解中心案件21宗,成功調解11宗(其中包含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調解8宗)。
四、深入開展普法宣傳,保護勞動者權益
一是以開展“青年仲裁員志愿者服務企業”活動為契機,深入企業開展普法宣傳,通過“送法入企”、“以案釋法”等方式對企業用工管理、勞動權益保障等案例進行宣講,必要時連同有關部門對用人單位負責人進行短期法律培訓,努力引導企業承擔社會責任,進一步規范企業用工行為,防范經營風險。據統計,自2024年3月活動開展以來,累計開展聯系企業志愿服務活動22場(次),為企業解答規范用工管理方面的問題100多個,為200多名勞動者提供了現場咨詢服務。二是為提高勞資雙方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知曉率,在我局定期開展的各類招聘會活動中現場向參加企業及群眾派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辦法》等法律法規宣傳資料,據統計,截至8月底,累計發放宣傳資料985余份,解答企業、群眾咨詢300余家/人次。三是通過依托工會特約律師團隊到企業積極開展職工群眾法律宣傳工作,引導職工群眾尊法學法、自覺守法,努力提高職工群眾的法律保護意識和自我維權意識。據統計,截至目前到明城鎮譚邊油站、佛山市高明得力服務發展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安華陶瓷潔具有限公司等開展職工群眾法律宣傳工作共15場,服務職工共850人次。
五、下階段工作計劃
下階段,我局將進一步優化辦案程序,健全速裁工作機制,并積極引導農民工通過“聯合調解中心”、仲裁機構立案前調解等調解方式化解勞動糾紛,將調解程序貫穿整個仲裁階段,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維護和諧穩定勞動關系作出積極貢獻。
此復。
佛山市高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9月4日
聯系人及電話:杜杰波,88682501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