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高明區救災物資代儲企業的通知
為切實做好我區區級救災物資的購買、儲備和供應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佛山市高明區應急商品供應應急預案》(明府辦〔2011〕113號)和高明區發展和改革局工作要求,現向社會公開遴選高明區區級救災物資代儲企業。具體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儲備數量
桶裝方便面3000桶,八寶粥3000罐,餅干3000包。
二、儲備補貼
采用包干補貼的形式,代儲三年費用補貼標準為8000元。
三、申報條件
(一)在佛山市高明區行政區域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營企業。
(二)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三)具有一定的規模和營利能力,符合相關行業的技術標準。
(四)具有較好的商業信譽,沒有違法違紀記錄。
(五)財務制度健全,財務狀況良好,具有較強的抗風險能力。
(六)注冊資本不低于100萬元,年銷售收入不低于200萬元,連續3年盈利,且年利潤額不低于5萬元。
四、申報要求
符合以上條件,有意承擔高明區區級救災物資儲備的企業,請于2021年4月19日前將申報材料匯編成冊報高明區糧食和物資儲備中心綜合管理股(聯系電話:0757—88881239)。申報材料包括:申請表、符合申報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保證申請材料真實性、準確性且單位具備承辦能力的承諾書等。
佛山市高明區糧食和物資儲備中心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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