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朋友在選購農藥時,總是希望能買到稱心如意、貨真價實的商品,那么應如何正確選購和使用農藥呢?區消委會希望通過以下案件,予以警示同時為消費者獻上相關消費貼士。案情介紹:
在一次農藥抽檢中,區荷城街道某農資店所經營的商標為“滅甲”的“5%啶蟲脒乳油”農藥品種檢出啶蟲脒質量分數實測值高于標準值。據委托檢驗機構廣東省農藥檢定所表示,該農藥13種非標示農藥成分中檢出了噠螨靈,由此判定其為假農藥。案情解讀:
該案例當事人違反了《農藥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禁止生產、經營和使用假農藥”之規定。依照《農藥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之規定及《農藥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第三十七條第(一)項之規定生產、經營假農藥的,劣質農藥有效成分總含量低于產品質量標準50%(含30%)或者混有導致藥害等有害成分的,沒收假農藥、劣質農藥和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并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
消費警示:
廣大農民朋友在農藥商店或農資門市部選購農藥時,首先要檢查的是農藥產品標簽,農藥產品的基本屬性就是用包裝容器上的標簽來表達的。農藥產品包裝在容器里,外面不易見到內容物,農民朋友只能通過標簽上的文字、圖形、符號來了解產品,如農藥名稱、適用范圍、使用方法和劑量、生產廠家、有效期、生產日期等,從而決定是否購買。另一方面,農藥標簽標明了對農作物、人畜、環境的危害特點和防護措施,可以指導農民朋友使用,避免產生危害。
文/佛山日報記者陸佩儀 通訊員蔡永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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