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查看全文:佛山市高明區教育局 佛山市高明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 佛山市高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佛山市高明區人才子女入學服務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
一、文件的制定背景與目的
根據《中共佛山市委 佛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建設高水平人才高地創新高地的意見》《佛山市教育局關于印發〈佛山市人才子女入學服務實施辦法〉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精神,加大對我區骨干企業的支持,營造有利于企業發展和各類人才引進的公共教育環境,努力提升企業、公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助力我區加快打造一流營商環境,助推高明在追趕超越中實現高質量發展,我區有必要制定《佛山市高明區人才子女入學服務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來滿足我區人才和企業人員子女的入學需求。
二、申請對象
人才類型分為市級人才、區級人才兩大類,《辦法》主要明確區級人才的認定范疇。《辦法》中將區級人才分為四個類別,其中,區級人才第一類指的是優粵佛山卡C卡持卡人;第二類指的是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第三類指的是優粵佛山卡D卡持卡人;第四類指的是符合條件的企業人員。
每類區級人才需要滿足特定的條件,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審核通過的,可在我區申請子女入學服務。
三、申請條件
《辦法》中市級人才需滿足條件參照《佛山市教育局關于印發〈佛山市人才子女入學服務實施辦法〉的通知》規定。
《辦法》中區級人才第一類的申請人需滿足以下條件:①持優粵佛山卡C卡滿6個月及以上;②在我區參加社會保險并繳納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累計6個月及以上;③所在單位為工商登記住所在我區的企事業單位。
《辦法》中區級人才第二類的申請人需滿足以下條件:①申請人需為企業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等企業高層管理人員;②在我區參加社會保險并繳納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累計6個月及以上;③所在單位為工商登記住所在我區并符合《辦法》中限定的七類企業。
《辦法》中區級人才第三類的申請人需滿足以下條件:①持優粵佛山卡D卡滿6個月及以上;②持有我區有效期內居住證,在我區參加社會保險并繳納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累計1年及以上;③所在單位為工商登記住所在我區的制造業領域企業。
《辦法》中區級人才第四類的申請人需滿足以下條件:①申請人需為工商登記住所在我區的企業全職在職工作的人員;②持有我區有效期內居住證,在我區參加社會保險并繳納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累計1年及以上;③所在單位為工商登記住所在我區并符合《辦法》中限定的兩類企業。
以上第一、三類人才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
第二、四類人才由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審核確認。
四、入學服務
市級人才按照《佛山市教育局關于印發〈佛山市人才子女入學服務實施辦法〉的通知》,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結合本人意愿統籌安排學位。
區級人才第一、二類子女申請入讀公辦幼兒園的,可享受企事業單位所在鎮街或本人(或配偶)房產所在鎮街戶籍生待遇;申請入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的,可享受企事業單位所在地或本人(或配偶)房產所在地所屬學區的戶籍生待遇;申請入讀義務教育民辦學校的,納入直招范圍。
區級人才第三、四類子女申請入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的,享受企業單位所在鎮街或居住所在鎮街政策生待遇。
五、申請及辦理流程
各類人才資格認定申報流程如下:
1.符合市級人才條件的申請人在我區申請入學服務,按照《佛山市教育局關于印發〈佛山市人才子女入學服務實施辦法〉的通知》要求,按時在優粵佛山卡平臺提出申請。
2.區級人才第一、三類的申請人于每年1月底前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申請資料。具體申報時間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當年發布的通知為準。每年申報一次,逾期將不接受申請。
3.區級人才第二、四類的申請人于每年1月底前向企業所屬鎮(街道)政府(辦事處)經濟發展辦公室提交申請資料。經鎮(街道)政府(辦事處)經濟發展辦公室初審通過的,于每年3月上旬前送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復審、公示。具體申報時間以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當年發布的通知為準。每年申報一次,逾期將不接受申請。
各類人才由區教育局根據當年的學位情況和企事業人才子女入學需求,確定企事業人才子女的入學學位數量,按照當年市、區招生政策統籌安排學位。
申請人在通過人才資格審核認定后,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相應的招生報名平臺辦理報名手續,錯過報名時間的將不再安排學位。
六、其他注意事項
符合《辦法》入學服務資格的各類企事業單位,安排的學位須用于本單位在職員工子女,并對申請入學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嚴禁任何個人和單位買賣學位或者利用入學服務政策牟取不當利益,如有弄虛作假,取消所在單位及個人當年享受入學服務政策的資格,且3年內不得申請子女入學服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三年,《佛山市高明區企事業人才子女入學實施方案》(明教〔2022〕5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