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公開 GMFG2020007
明府字〔2020〕16號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關于劃定高明區現代有軌電車示范線項目首期工程城市軌道交通保護區的通告
為加強高明區現代有軌電車示范線項目首期工程(以下簡稱有軌電車項目)線路運輸安全管理,確保運營安全及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根據《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8年第8號)和《佛山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辦法》(佛府〔2013〕60號)等規定,對有軌電車項目城市軌道交通保護區依法予以劃定。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保護區劃定范圍
(一)控制保護區范圍。
1.軌道正線沿線公路主路外側路緣石內;
2.沿線變電站、車輛基地外邊線外側10米內,不侵入周邊建筑紅線。
(二)特別保護區范圍。
1.正線路塹邊線外側面3米內;
2.沿線變電站外側3米內;
3.車輛基地外側3米內。
二、管理保護要求
(一)運營單位應依據本通告,在具備條件的保護區設置提示或者警示標志,有軌電車項目沿線機關企事業單位以及個人要依法予以支持。
(二)有軌電車項目沿線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個人在保護區內進行下列作業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制定安全防護方案,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并對作業影響區域進行動態監測。
1.建造、拆卸建(構)筑物;
2.取土、地面堆載、基坑開挖、爆破、樁基礎施工、頂進、灌漿、錨桿、鉆探作業;
3.修建塘堰、開挖河道水渠、采石挖砂、打井取水;
4.敷設管線或者設置跨線等架空作業;
5.其他可能危害城市軌道交通設施的作業。
未盡事宜,按《佛山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辦法》(佛府〔2013〕60號)執行。
特此通告。
附件:高明區現代有軌電車示范線項目首期工程城市軌道交通保護區圖則.pdf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
2020年5月5日
政策解讀:關于《關于劃定高明區現代有軌電車示范線項目首期工程城市軌道交通保護區的通告》的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