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FG2017006
主動公開
明府辦〔2017〕79號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佛山市高明區招商引資獎勵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鎮政府、街道辦,西江新城管委會,區政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
《佛山市高明區招商引資獎勵暫行辦法》業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區經濟科技促進局(經貿招商)反映。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5月12日
佛山市高明區招商引資獎勵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完善我區投資促進機制,進一步提高社會各界參與我區招商引資工作的積極性,吸引更多符合產業導向的優質項目落戶我區,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根據《佛山市進一步加強招商引資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佛府函〔2016〕205號)、《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區級統籌深化招商引資工作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明府辦〔2017〕82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獎勵對象。
(一)為我區引進項目(資金)并實現成功投資的國內外企業、社會團體、經濟組織、機構和個人(以下簡稱引薦人)。
(二)增資擴產達到相應標準的外資企業項目。
以下機構或人員不納入獎勵對象范圍:
(一)與項目投資方有經濟關系的組織或個人。
(二)區內在職的國家公務員、依照或參照國家公務員管理的工作人員、財政全額撥款或非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及在區內各行政或事業單位工作的政府雇員。
(三)區、鎮下屬和直屬的各有關企業的工作人員。
(四)實施增資擴產、企業搬遷、停舊開新項目的區內原有內資企業。
(五)經審查,認為不符合獎勵情況的其他機構或個人。
第三條 獎勵項目范圍。
(一)生產性工業項目:指制造業項目,且符合國家、省、市產業政策或屬于《高明區招商引資產業空間布局導引手冊》中重點鼓勵招商產業的項目。
(二)以獨立法人形式設立的研發中心或研發機構、金融保險、營銷中心、大型企業總部,移動互聯網、互聯網、電子商務、電子信息服務、專業技術服務、商貿物流、文化創意、酒店會展、旅游餐飲等現代服務業項目。
(三)超出上述范圍,但對我區主導產業具有良好帶動作用的項目,具體由區投資促進領導小組認定。
(四)房地產投資項目不列入本辦法獎勵范圍。
第四條 獎勵標準。
(一)引進外資項目獎勵標準。
外資項目是指境外投資方(以下簡稱外方)依照《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外商獨資企業法》等在我區投資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項目、中外合作經營項目和外商獨資項目。外資項目以項目投產日前(含當日)外方累計到位注冊資金計算獎勵金額,項目投產日以后到位的注冊資金不列入獎勵金額計算范圍。
項目投產日是指生產性企業獲得環保部門批準試運行或現代服務業項目企業首次開具發票之日。
企業實際出資期限超過成立(或增資)批復文件(備案證明)批準的出資期限的不予獎勵。
1.引進生產性工業企業的外資項目,項目引薦人獎勵標準:
項目投產日前外方實際到位注冊資金(美元) | 獎勵標準 |
300萬以下 | 不予獎勵 |
300―1000萬(含300萬) | 每100萬美元獎勵8萬元人民幣 |
1000萬以上(含1000萬) | 每100萬美元獎勵9萬元人民幣 |
引進的生產性工業企業外資項目同時符合國家科技部、商務部公布的鼓勵外商投資高新技術產品最新目錄的,項目引薦人獎勵標準:
項目投產日前外方實際到位注冊資金(美元) | 獎勵標準 |
300萬以下 | 不予獎勵 |
300―1000萬(含300萬) | 每100萬美元獎勵9萬元人民幣 |
1000萬以上(含1000萬) | 每100萬美元獎勵10萬元人民幣 |
2.引進以獨立法人形式設立的研發中心或研發機構、金融保險、營銷中心、大型企業總部,移動互聯網、互聯網、電子商務、電子信息服務、專業技術服務、商貿物流、文化創意、酒店會展、旅游餐飲等現代服務業外資項目,項目引薦人獎勵標準:
項目投產日前外方實際到位注冊資金(美元) | 獎勵標準 |
200萬以下 | 不予獎勵 |
200―600萬(含200萬) | 每100萬美元獎勵7萬元人民幣 |
600萬以上(含600萬) | 每100萬美元獎勵8萬元人民幣 |
當注冊資金為美元以外的其它幣種時,則按營業執照簽發日中國銀行公布的該種貨幣與美元比價的中間價換算成美元計算。
(二)引進內資項目獎勵標準。
內資項目是指境內投資者在我區注冊成立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公司、獨資企業或合伙企業后實施的項目。內資項目以項目投產時的固定資產投資額計算獎勵金額。
固定資產投資額包括土地購置及相關稅費、廠房及辦公樓建設、設備購置、配套設施投資支出等。
1.引進生產性工業企業的內資項目,項目引薦人獎勵標準:
引進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人民幣) | 獎勵標準 |
5000萬以下 | 不予獎勵 |
5000―10000萬(含5000萬) | 固定資產投資額×4‰ |
10000―15000萬(含10000萬) | 固定資產投資額×5‰ |
15000萬以上(含15000萬) | 固定資產投資額×6‰ |
引進的生產性工業企業內資項目符合國家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的《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目錄》,注冊成立的企業經省級以上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或符合國家發改委、環保部公布的《當前國家鼓勵發展的環保產業設備(產品)目錄》,經省級以上環保部門認定為環保產業項目,項目引薦人獎勵標準相應提高,具體如下:
引進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人民幣) | 獎勵標準 |
5000萬以下 | 不予獎勵 |
5000―10000萬(含5000萬) | 固定資產投資額×5‰ |
10000―15000萬(含15000萬) | 固定資產投資額×6‰ |
15000萬以上(含15000萬) | 固定資產投資額×7‰ |
2.引進以獨立法人形式設立的研發中心或研發機構、金融保險、營銷中心、大型企業總部,移動互聯網、互聯網、電子商務、電子信息服務、專業技術服務、商貿物流、文化創意、酒店會展、旅游餐飲等現代服務業內資項目,項目引薦人獎勵標準:
引進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人民幣) | 獎勵標準 |
2500萬以下 | 不予獎勵 |
2500―5000萬(含2500萬) | 固定資產投資額×4‰ |
5000―7500萬(含5000萬) | 固定資產投資額×5‰ |
7500萬以上(含7500萬) | 固定資產投資額×6‰ |
(三)引進世界500強企業或國內上市公司生產性項目的,內資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在6000萬元人民幣以上(以上含本數,下同),外資項目的外方實際到位注冊資本在800萬美元以上的,除按上述標準獎勵外,額外給予項目引薦人一次性獎勵15萬元人民幣。
對于引進世界500強企業租賃廠房的生產性項目(租賃期在5年以上),內資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在2000萬元人民幣以上、6000萬元人民幣以下,外資項目的外方實際到位注冊資本在300萬美元以上、800萬美元以下(以下不含本數,下同)的,額外給予項目引薦人一次性獎勵5萬元人民幣。
(四)單個項目的獎勵金以300萬元人民幣為上限。
第五條 項目引薦程序及獎勵條件。
(一)在引薦項目時,引薦人應當在與我區招商部門首次洽談之日起6個月內到區經濟科技促進局進行項目引薦人登記備案,備案時須提交引薦單位或個人簡介,填寫《高明區招商引資引薦人登記備案表》(見附件1),辦理相關手續,經審查通過后,確認為項目引薦人。沒有登記備案的,不予認定項目引薦人。
(二)引薦項目必須是首次引進到我區,區內各級招商部門和項目方人員此前沒有進行過任何接觸。
(三)引薦項目自交付土地之日起4年內建成投產的,項目引薦人通過申領程序申請獎勵金。引薦項目自交付土地之日起4年內未能建成投產的,項目引薦人可向區經濟科技促進局書面申請延期獎勵,延期最長為1年。延期屆滿項目仍未建成投產的,該項目引薦人獎勵資格自動喪失。
第六條 獎勵的申請和審核
(一)符合獎勵條件的引薦人,由項目屬地招商引資工作部門代引薦人提出獎勵申請并提交申請材料(提交復印件的,一并提供原件供查驗),申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具體申請指引及資料清單由區經濟科技促進局另行制訂):
1.《高明區招商引資引薦人登記備案表》、《高明區招商引資引薦人獎勵申請表》(見附件2)。
2.區投資促進領導小組同意引進項目的批復文件(外商投資企業同時提供成立的批復文件及批準證書或備案證明的復印件)。
3.項目投產的有關證明文件。
4.項目投資企業營業執照。
5.由中國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累計投入注冊資金證明或固定資產投入證明書。
6.屬于省級以上科技部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環保部門認定的高新技術產品、高新技術企業和環保產業項目的,應提供認定書。
7.引薦人為機構或自然人的需分別提交法人組織機構代碼證及身份證。
(二)區經濟科技促進局對收到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公示等程序后無異議的,提交區政府批準后給予獎勵;對初審或公示期間發現異議的,由區經濟科技促進局書面告知申請人。
(三)項目引薦人應當在項目投產日起180天內申領獎勵,逾期未申領視為自動放棄。
(四)同一個項目有兩個以上引薦人時,以一個項目獎勵標準進行獎勵。
第七條 獎勵資金的給付。
(一)區政府同意對項目引薦人予以獎勵的,由區財政局將獎勵資金直接撥付給引薦人。
(二)項目引薦人所獲獎勵資金,應在我區依法納稅。
第八條 對采取各種不正當手段騙取招商引資獎勵資金的,由有關部門予以追回并依法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九條 本辦法所涉及的獎勵資金已包含上級政府同類獎勵項目中由區政府承擔的部分。
第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區政府2016年6月6日印發的《佛山市高明區引進重大項目獎勵暫行辦法》(明府辦〔2016〕78號)同時廢止。
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區經濟科技促進局負責解釋。
附件:1.高明區招商引資引薦人登記備案表
2.高明區招商引資引薦人獎勵申請表
附件1
高明區招商引資引薦人登記備案表
編號: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
項 目 基 本 情 況 | 項目名稱 |
| 投資方式 | □內資 □外資 □中外合資 □中外合作 | ||||||||
項目擬落戶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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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投資方構成 | 1 |
| 來源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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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來源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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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來源地 |
| |||||||||
項目內容(另附項目簡介說明) | □生產性 □現代服務業 □世界500強 □國內上市公司 □列入省級以上部門認定的高新技術產品、高新技術企業和環保產業 □列入國家鼓勵外商投資高新技術產品 □其他 | |||||||||||
項目擬投資額 | 萬美元(人民幣) | |||||||||||
固定資產投資額 | 萬美元(人民幣) | 注冊資本金 | 萬美元(人民幣) | |||||||||
引 薦 人 情 況 | 姓名/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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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法人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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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 聯系電話 |
| |||||||||
聯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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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方確認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
鎮政府(街道辦、管委會)意見 |
主要領導(蓋章) 年 月 日 | |||||||||||
區經濟科技促進局意見 |
負責人(蓋章) 年 月 日 | |||||||||||
備注:1.投資方如有多個的,須多個投資方同時出具意見并蓋章;2.本表一式三份,投資方、鎮政府(街道辦、管委會)、區經濟科技促進局各持一份。
附件2
高明區招商引資引薦人獎勵申請表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
引薦人情況 | 申請人姓名/單位名稱 |
| |||||
身份證/法人代碼 |
| ||||||
聯系電話 |
| 聯系地址 |
| ||||
獎金撥付銀行賬戶 |
| ||||||
項目名稱 |
| ||||||
項目類型 | □生產性 □現代服務業 □世界500強 □國內上市公司 □列入省級以上部門認定的高新技術產品、高新技術企業和環保產業 □列入國家鼓勵外商投資高新技術產品 □其他 | ||||||
引入金額 | □固定資產投資總額 |
| |||||
□實際到位注冊資金 |
| ||||||
獎勵比例 |
| 幣種 |
| 獎勵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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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文件 | □高明區招商引資引薦人登記備案表 □招商引資引薦人受獎申請 □項目批復文件(備案證明) □投資合同 □項目投產證明文件 □投資企業營業執照 □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固定資產評估或投入注冊資金報告 □其他文件 | ||||||
鎮政府(街道辦、管委會)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
區經濟科技促進局初審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
政策解讀:關于《佛山市高明區招商引資獎勵辦法(試行)》的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