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公開
明府字〔2016〕3號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高明區
2016年度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及調整
部分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通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61號)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將我區符合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的佛山市高明區人民醫院婦幼院區等113家單位,確定為我區2016年度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名單見附件1);合并、取消佛山市高明潤泰針織廠等10家單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資格(名單見附件2);將佛山市高明名豪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京柏城)等11家單位,確定為我區2016年度火災高危單位(名單見附件3)。
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要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切實做好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徹底消除消防安全隱患。
附件:
2.2016年度高明區合并、取消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名冊(10家)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