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公開
明府辦〔2015〕168號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停止執行《佛山市高明區政府集中采購目錄與
限額標準》的通知
各鎮政府、街道辦,西江新城管委會,區政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
我區2014年1月7日印發的《佛山市高明區政府集中采購目錄與限額標準》(明府辦〔2014〕3號),與省政府辦公廳近日下發的《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深化政府采購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粵辦函〔2015〕532號)有關規定相抵觸。經區政府研究,決定從即日起全面貫徹執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深化政府采購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佛山市高明區政府集中采購目錄與限額標準》同時停止執行。
特此通知。
附件: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深化政府采購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粵辦函〔2015〕532號)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