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公開
明府〔2019〕44號 簽發人:梁耀斌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關于2019年度
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報告
區人大常委會:
2019年,我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工作要求,堅持以法治精神、法治思維、法治方式推動全區改革發展。現將相關工作報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堅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1.切實做好政府機構改革工作。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深化黨政機構改革的決策部署和省、市、區相關工作要求,精心組織,狠抓落實,有序推進我區機構改革工作,確保了機構改革各項任務的順利完成。
2.全面推進“放管服”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將企業開辦時間壓縮至2天以內。二是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打造線下“一窗通辦”、線上“全流程辦”,提升工程建設項目服務效能。三是落實減稅降費政策,今年以來全區新增減稅8.18億元,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提振市場主體發展信心。
3.推進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根據本次機構改革工作實際,全面梳理各部門權責職能及事項調整,對照省、市政務服務事項系統進行事項遷移和調整,確保權責清單按照部門“三定”合法歸屬,事項目錄按照實施部門正確移轉。
4.營造“四季如春”營商環境。積極推進投資便利化,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負面清單以外的領域,各類市場主體均能平等進入。全面歸集我區企業和個人信用“紅黑名單”,并率先在“一門式一網式”系統開展信用核查和聯合獎懲,對誠信典型主體尤其是企業提供優先辦理、容缺受理等服務。
5.創新社會治理,優化公共服務。開發建設“高明通”綜合服務平臺,將基層工作、社區服務、群眾監督、企業服務融為一體,讓群眾、企業便捷享受數字政府發展的成果。健全完善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實體、熱線、網絡三大平臺,做實做強村鎮兩級公共法律服務平臺,提供集人民調解、法律援助、法治宣傳、律師服務、法律咨詢、公證服務等多項功能的“一站式”法律服務。
(二)堅持科學民主依法決策。
1.規范重大行政決策行為。對重大行政決策進行決策論證、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廉潔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對決策執行中涉及的成本效益、決策與社會目標符合程度等情況進行反饋和評價,有效降低了決策執行的風險性,確保重大行政決策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繼續落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和聽證事項目錄管理制度,制定印發《2019年度高明區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和聽證目錄》和《2019年高明區部門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和聽證目錄》,并通過區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
2.加強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嚴格執行《佛山市高明區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做好規范性文件前置審查、事后備案及評估清理工作,切實保障文件的合法性、科學性及規范性。截至11月底,共審核(審查)各類規范性文件送審稿16份,最終通過審查并印發實施區政府規范性文件13份,部門規范性文件5份;組織區相關部門開展了2次規范性文件專項清理工作,確保相關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充分發揮區委區政府法律顧問的積極作用。完成新一屆區政府法律顧問選任工作,確保區委區政府法律顧問室有序運轉。截至11月底,區委區政府法律顧問室共為區政府出具書面法律意見100份,為其他單位和部門提供書面法律意見389份,接待各單位來訪來電、參加項目談判、協調會提供法律咨詢意見近180次。
(三)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1.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省、市對行政執法的各項要求,扎實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組織開展2019年度全區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對全區13個重點行政執法單位辦理的273宗行政執法案卷進行了抽查,并將評查中發現的相關問題及時反饋給各單位進行整改,切實提升我區行政執法辦案水平。
2.大力推進專項執法和法治政府建設專項督查活動。加大對食品藥品、環境違法、超限超載、安全生產等違法行為的執法力度;繼續開展違法違規畜禽養殖場清理執法行動;強力整治違法違規搭建行為。分別組織開展了食品藥品專項執法督查和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保護民營企業發展專項督查活動,有力推動了法治政府建設各項重點工作任務的落實。
3.加強行政執法保障。結合本次機構改革工作實際,及時跟進各單位行政執法證賬號的新設和變更。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組織開展了兩次行政執法人員綜合法律知識網上培訓、考試工作。全區各單位的179名執法工作人員順利通過了考試。
(四)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1.自覺接受外部監督。一是辦好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我區共辦理省人大代表建議1件,市人大代表建議14件、市政協提案15件,區人大代表建議91件、區政協提案89件,辦理滿意率達100%。二是主動接受司法監督。切實履行法院生效判決,落實司法建議。研究落實人民法院提出的關于“一地兩證”司法建議,并及時反饋。區各部門均嚴格履行了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的義務。
2.加大行政監督和審計監督的力度。一是強化監督執紀。嚴肅查處違紀案件,截至11月底,區紀委監委共立案查處了20宗一把手[含事業單位、村(居)]違紀案件。二是加強生態環保、安全生產、食品藥品安全等重點領域責任追究工作,共對13人實施追責。三是創新監督平臺。區紀委監委創新推出《聚焦作風》欄目,已制作3期節目向社會公開播出,推動相關責任單位對5個問題作出整改承諾。
(五)推進政府行政權力運行公開。
1.強化信息公開管理。對公開的信息進行保密審查,確保信息公開合法合規。通過宣傳欄、政務網站等多種途徑,多渠道發布部門各項工作信息,提高權力運行透明度。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共接收各類依申請公開申請12份,全部按時回復。重點抓好財政預決算、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領域的信息公開工作。
2.積極拓展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嚴格按照12345熱線運行管理的要求對各單位進行監察,確保佛山12345統一服務平臺運行正常、高效。對政府網站內容及時更新調整,對各類政務服務信息及時、準確地主動公開。依托論壇、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及時發布權威政務信息,回應群眾關注的問題。
3.落實區政府常務會議新聞發布制度。嚴格落實區政府常務會議新聞發布制度,把會議討論的惠民政策等方面內容在區政府網站和區內主要新聞媒體刊播發布,塑造高效、透明、務實、陽光的政府形象。
(六)完善提升矛盾糾紛化解機制。
1.加強人民調解,打造高明“楓橋經驗”。一是健全人民調解組織網絡,建設了244個專業調解組織,實現調解組織網絡(平臺)全覆蓋。二是深入排查矛盾糾紛,把矛盾有效化解在基層。今年1至11月,全區共調解糾紛1934件,調解成功1913件,調解成功率98.9%。三是深化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在高明區法院設立訴前調解中心,有效推動訴前調解機制落實。
2.提升行政復議辦理質量,穩步推進行政應訴工作。著力提升行政復議案件辦理質量,積極做好行政應訴工作。目前,我區共受理行政復議案件52件,辦結44件;共辦理以區政府為被告的訴訟案件共15宗,以區直機關、鎮(街道)為被告的訴訟案件47宗。
3.積極解決信訪積案,有效推動矛盾化解。建立領導干部定期公開接訪、領導干部包案等工作機制,推動信訪積案依法及時就地解決。截至11月底,區信訪局共辦理15宗穩控案件,化解積案31宗,辦結攻堅案28宗,有效維護了社會穩定。
4.完善公共法律平臺建設,強化對基層法律援助。實現法律援助站全覆蓋,目前,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299件,提供法律咨詢1320人次。優化公證工作方式,讓公證活動更加便民、高效。截至11月底,區公證處共辦理公證案件1654件,出具法律意見書3102份。完善村居法律顧問制度,共選派30名律師擔任72個村社區的法律顧問,實現村居法律顧問全覆蓋。
(七)加強法治保障能力建設。
1.加強黨的領導,落實黨政主要領導法治建設責任。切實落實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的各項要求和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規定,將履職情況列入年終述職內容和政績考核指標體系,定期檢查、專項督查,及時問責。
2.加強憲法教育和法治培訓,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解決實際問題的意識和能力。健全黨委(黨組)中心組集體學法制度,扎實落實政府常務會議學法制度和領導干部學法制度。本年度組織政府常務會議學法2次,舉行區委(區政府)理論學習中心組憲法專題學習暨“雙百”干部教育培訓大講堂1期,切實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解決實際問題的意識和能力。
3.落實部門普法責任,大力開展普法宣傳教育活動。一是強化組織領導。高位啟動“七五”普法,對各單位普法宣傳工作情況開展履職評議活動,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二是加強普法隊伍建設。構建三級普法工作網,各鎮(街道)、各部門、各村(居)委會和部分企業建立了普法聯絡員制度,“南粵春雨”法治宣傳教育志愿者人數達500人。三是全方位開展普法宣傳。通過推進“一鎮(街)一品”建設,建成530個法治宣傳欄,形成以法治文化公園為主的法治文化公共設施體系;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傳媒作用,打造全方位法治宣傳輿論陣地。四是重點抓好青少年普法教育。充分發揮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網絡作用,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識。
二、存在問題及下階段工作計劃
過去的一年,我區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與法治政府建設的目標和人民群眾的要求相比仍有不少差距。主要體現在:政府部門學法機制還需進一步完善,多數單位屬于被動學法;部分單位主動依法行政的意識不高,工作責任感仍需進一步提高;機構改革后,部分重點執法部門的法制機構建設還不完善,法制工作人員配備不足;行政機關執法水平參差等。
下階段,我區將繼續強化科學統籌,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確保完成2020年全面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標任務。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規定。切實嚴格落實上級文件要求,明確黨政主要負責人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將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列入年終述職內容,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對落實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專項督查。督促要求各鎮(街道)、各行政機關領導班子部署、落實本單位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年度計劃,按計劃聽取單位法治政府建設任務落實情況,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加強對政府規范性文件和重大決策的合法合規性審查,完善政府內部層級監督和專門監督。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更有效承接上級下放的各項行政審批事項。繼續做好清理各類證明事項工作,提升群眾、企業辦事便利度和滿意度。全面推進數字政府建設,推動大數據在政府治理體系的應用,提高社會治理科學化、法治化和信息化水平。建立完善政務服務效能監督平臺,開展政務服務質量考評,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三)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針對機構改革后行政機關事權變動情況,重新明確相關執法機構、執法崗位和執法人員的執法責任,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全面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完善“一門式”綜合執法平臺建設,強化執法監督力度,以案卷評查工作為抓手,加大對行政執法案件的評查力度,以評促改,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切實做好行政執法人員綜合法律知識培訓、考試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證管理制度。
(四)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主動接受人大政協監督,配合監察機關開展各項監察工作,加強政府內部層級監督。提升行政復議定紛止爭和制約權力的作用,推行行政復議開庭審理,逐步達到開庭審理為常態、不開庭審理為例外的要求。不斷推進各行政機關內部法制審核工作,加強行政檢察協調,推動檢察公益訴訟監督落地。
(五)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督察,為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認真落實做好法治政府建設專項督察工作,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對環境保護、城管執法、土地執法等領域適時開展區內專項督察,推動完善部門內部層級監督,加強對重點崗位的制約和監督。對工作不力,問題較多的單位,及時約談、責令整改、批評通報,持續提升我區法治政府建設水平。
特此報告。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5日
(聯系人:陳火勝〈區司法局〉,聯系電話:8826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