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公開
明府字〔2020〕21號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關于開展高明區
“房地一體”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
用地使用權確權總登記的通告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做好“三農”工作的若干意見》《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加快推進“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發證工作方案的通知》(粵自然資規字〔2019〕11號)及《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開展房地一體的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試點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區將在全區范圍開展農村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地上房屋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通過確權登記,摸清集體土地范圍內每宗土地的權屬狀況以及空間、界址、四至、面積和用途(地類)等基本情況,形成完善的權籍調查及登記成果,明晰農村集體資產產權,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目標任務
對符合登記發證條件的宅基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以“總登記”方式進行統一確權登記并頒發不動產權證書。對暫不符合本次登記發證條件的,進行登記造冊,形成統一的權籍調查數據庫和不動產登記成果庫。
二、登記范圍
全區集體土地范圍內已頒發宅基地使用證或有合法土地來源的農村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及地上永久存續的、結構完整的農村主要房屋(含生活用房配套設施)。不包括簡易房、棚房、農具房、圈舍、廁所等臨時性建筑物和構筑物。集體所有土地上開發的商品住房,一律不予確權登記。
三、登記時限
確權登記工作自本通告發布之日全面展開,于2020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如本通告結束時間與上級部門關于此項工作結束時間有沖突的,以上級部門的通知為準。
四、開展方式
本次確權登記工作,將組織對每宗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及地上房屋進行全面摸查,形成完善的權籍調查及登記成果。
(一)符合發證條件的,按照村級公示、權籍調查、鎮級審查及公示、區級審批、登記發證的工作程序開展。村(居)委會收集權屬人提交的調查表格、有效身份證明及合法權屬來源等材料,組織、協助開展公示公告。不動產登記機構對權屬人所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符合登記條件的予以確權登記并頒發不動產權證書。
(二)對不符合發證條件的,由各鎮政府(街道辦)組織開展權籍調查及造冊工作,村(居)委會協助收集調查表格等材料,相關單位及個人應予以配合。
各用地用房單位和個人需按有關要求如實填寫、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反映真實情況,并對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五、其他事宜
(一)農村房地一體的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是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一項工作任務,關系到村集體、農民的切身利益。各用地用房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配合,履行現場核查義務、積極提交相關登記材料,并及時給權籍調查及測量作業工作開展提供便利,不得無故阻撓和干擾。若有異議的,應當在公示期內提交書面異議申請。
(二)本次確權登記是由區政府主導的總登記,具體負責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發證等工作的辦公室設在自然資源分局(地址:高明區荷城街道三洲行政服務中心負一樓21室,聯系電話:88622925、88631386)。
特此通告。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