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公開 明府辦函〔2020〕55號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佛山市高明區政府系統政策解讀
工作細則(試行)》的通知
各鎮政府、街道辦,區政府有關部門、直屬有關單位:
《佛山市高明區政府系統政策解讀工作細則(試行)》業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1月29日
佛山市高明區政府系統政策解讀工作細則
(試行)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我區政府系統政策的宣傳解讀工作,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營造良好營商環境,提高企業和公眾對政策的“獲得感”,根據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有關決策部署以及《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政府系統政策解讀工作細則(試行)的通知》(粵辦函〔2018〕360號)《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佛山市政府系統政策解讀工作細則(試行)的通知》(佛府辦函〔2020〕126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細則。
一、總體要求
(一)引導預期
政策公布前,要做好政策吹風和預期引導,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應當保密外,在決策前應當廣泛征求意見,與社會公眾和市場主體進行充分有效溝通,增進共識,為后續政策發布和落實打好基礎。
(二)同步解讀
政策公布時,要同步組織開展解讀,充分利用各種媒介,及時發布政府的權威解讀,從政策制定背景、主要措施、具體落實主體和方式方法等方面,多角度、全方位、及時有效闡釋政策。
(三)跟蹤評估
政策執行過程中,要密切跟蹤政策執行效果和相關輿情,圍繞市場和社會重點關切以及對政策的相關誤解誤讀,及時、有針對性地釋疑解惑,并根據評估情況作出相應處置,不斷推動政策落地實施。
二、解讀范圍
(一)區政府規范性文件;
(二)擬以區政府或區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切身利益、重大公共利益、需廣泛知曉的重要政策性文件;
(三)區政府組成部門、直屬各單位以及法律、法規授權的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以下統稱區政府部門)等以本單位名義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切身利益、重大公共利益、需廣泛知曉的規范性文件。
三、解讀主體、分工和程序
政策解讀工作堅持“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各文件起草部門是政策解讀的責任主體,要重點圍繞區政府重要政策制度,重大規劃方案,切實做好政策解讀工作。以區政府或區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政策文件,由起草部門組織做好解讀工作;以部門名義印發的政策文件,由起草部門負責做好解讀工作;多個部門聯合發文的,由牽頭部門組織做好解讀工作,其他聯合發文部門積極配合。
政策文件的解讀方案、解讀材料,應與政策文件同步組織、同步審簽、同步部署。區司法局要牽頭督促指導各單位做好規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讀工作。報送區政府審定的政策文件,應按照以下分工和程序做好解讀工作:
(一)區政府部門報請以區政府或區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或擬冠“經區人民政府同意”由部門印發主動公開類的政策文件,起草部門在報審文件時,應將經本部門領導審定的解讀方案和解讀材料作為附件一并報送。沒有解讀方案和解讀材料的,區政府辦公室不予收文辦理。若起草部門認為文件不屬于本細則規定的解讀范圍,無需作解讀的,在報審文件時需予以說明,由區政府辦公室研究確定是否需要作解讀。政府規范性文件均需作解讀。
文件起草部門根據正式印發的文件對解讀材料作相應修改完善后,在區政府門戶網站上一并公開文件和解讀材料,并按解讀方案組織開展解讀工作。
(二)區政府部門以部門名義印發的規范性文件,由起草部門進行解讀。起草部門在報區司法局作規范性文件審查時,應將經本部門領導審定的解讀方案和解讀材料作為附件一并報送。沒有解讀方案和解讀材料的,區司法局不予收文辦理。
起草部門根據正式印發的規范性文件,對解讀材料作相應修改完善后,在區政府門戶網站上一并公開規范性文件和解讀材料,并按照解讀方案組織開展解讀工作。
四、解讀主要內容
解讀方案應明確解讀工作的組織實施,一般包括解讀材料提綱(目錄)、解讀形式、解讀途徑、解讀時間等。解讀方案比較簡單的,可在解讀材料文末說明解讀途徑和時間。解讀材料應準確詳盡、重點突出,把政策措施解釋清楚,避免誤解誤讀。應包括以下要素:
(一)制發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據、目標、任務;
(二)對文件中的關鍵詞、專業術語,以及社會公眾可能誤解、質疑的內容,進行詮釋;
(三)涉及具體辦理事項的,提供辦事指南,列明受理單位和地址、聯系方式,辦事條件、資料、程序、時限以及其他注意事項;
(四)涉及執法事項的,說明執行范圍、執行程序、執行標準等;
(五)屬原有政策進行修訂的,說明修訂的理由和新舊政策的銜接和差異;屬貫徹執行上級政策的,說明本級政策措施的特點和創新點。
五、解讀形式
(一)解讀材料應以文字形式制作。解讀文字應通俗易懂,可通過案例、數據、答問等方式進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讀。
(二)需作解讀的正式文件印發后,起草部門要根據工作實際另行提供新聞發布會、圖片、圖表圖解、音視頻或動漫等解讀材料,連同文字解讀材料一并在區政府門戶網站(“政策解讀”專欄)公布,并由區政務數據局負責督促協調。重要、復雜的政策文件,起草部門應制作多種不同形式的解讀材料,方便公眾理解。
(三)區司法局應在每一年的區政府規范性文件審查過程中,選取至少一份以上,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切身利益、重大公共利益、需廣泛知曉的重要規范性文件,協調起草部門提請區政府領導帶頭解讀政策。
(四)區政府部門主要負責人應當積極主動通過發表講話、撰寫文章、接受采訪、出席新聞發布會等方式帶頭解讀政策。
六、展現途徑
政策文件的解讀途徑主要包括:
(一)區政府門戶網站,文件起草部門網站;
(二)區政府及部門的政務新媒體;
(三)電視、報刊、新聞網站等新聞媒體;
(四)行業協會、企事業單位網站;
(五)電子顯示屏、宣傳欄;
(六)派發宣傳資料;
(七)新聞發布會、座談會、宣講會。
區政府部門要充分發揮政府網站的作用,凡屬于本細則規定需進行解讀的政策文件及其解讀材料,應在區政府門戶網站公布文件的固定欄目以及“政策解讀”專欄里進行集中公布,并納入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需要廣泛知悉的政策文件及其解讀材料,可增加在區政府門戶網站的“動態信息”發布欄目中公布。“政策解讀”專欄下需進一步細化分類,根據實際設置關鍵詞,方便公眾檢索查閱。
區政府門戶網站是政策解讀的第一平臺,政策文件和解讀材料通過政府網站公布的時間不應遲于其他途徑公布;區政府部門通過其他途徑(如新聞發布會、圖表圖解、音視頻或動漫等形式解讀的)公布的解讀材料,必須同時公布在區政府門戶網站“政策解讀”專欄上。
七、跟蹤回應
區政府門戶網站應開設相關專欄,用以收集政策執行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政策文件公布后,文件起草部門要密切關注重要政策執行過程中的各方反映,特別是涉及企業發展和民生問題的重要政策,要跟蹤評估政策實施效果,及時對相關輿情和社會關注點、誤解誤讀點進行回應,有針對性地釋疑解惑,必要時分段、多次、持續開展解讀,增進社會共識。
部分重要文件需要進行持續分類宣傳解讀的,起草部門要主動協調新聞媒體結合具體實例進行解讀。政策實施一定時間后,起草部門應牽頭對政策落實效果進行評估。對區政府重要政策措施存在誤解誤讀的政務輿情,相關起草部門要及時進行解讀,快速反應、積極回應、密切跟進,并及時將輿情處置情況反饋區政府辦公室。
八、保障措施
(一)區政府部門要切實抓好重要政策解讀常態化工作的落實,每年根據實際情況制訂工作計劃,做好人員和專項經費的保障,確保政策解讀與公文辦理相關環節的有機融合、有序推進。其中,與宏觀經濟和民生關系密切,社會關注事項較多的部門,應組建由單位負責人、專業機構從業人員、高校學者、評論人員、媒體記者等組成的政策解讀專家隊伍,建立專門解讀機制。
(二)區政府各部門要將政策解讀工作情況隨年度政務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一同報送區政府辦公室,作為區績效考核(政務公開部分)的范圍以及衡量區政府各部門政務公開工作情況的重要依據之一。
(三)區政府辦公室會同區司法局和區政務數據局指導、督促起草部門及時報送政策文件解讀材料和解讀方案,視情況對區政府各部門政策解讀工作情況進行通報。政策解讀工作將作為政務公開、規范性文件審查等業務培訓的重要內容,適時組織開展,以進一步提高各部門政策解讀意識和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