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公開
明府〔2020〕34號 簽發人:梁耀斌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關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報告
區人大常委會:
2020年,我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以及總書記出席深圳經濟特區建立40周年慶祝大會和視察廣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上級工作部署,全面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各項目標任務,深入推進我區法治政府建設。現將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舉措及成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
1.將法治政府建設作為年度重點工作推進落實。區委十二屆九次全會報告和2020年區政府工作報告均將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列為年度重點工作任務,并將落實情況納入年度重點督查內容。
2.統籌部署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制定印發《佛山市高明區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點》,明確各單位任務分工,確保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3.開展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述職評議工作。制定印發《佛山市高明區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述職評議工作規程》,開展書面述職和現場評議,評議結果納入政績考評體系。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1.深化推行政府權責清單制度。推進行政事權清單化管理,并實施動態調整。截至目前,共涉及標準調整1239項,新增639項,取消128項,拆分合并2項,目錄調整111項。
2.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深化經營許可主題聯辦和“證照聯辦”改革,平均壓減申請材料6份,壓減審批時間45.28%。探索推進“一照通”,總體辦理時限壓縮85%,材料數量壓縮30%。通過改革,我區開辦企業環節壓縮至3個,辦理時間壓縮至2天以內,新設立市場主體4912戶。
3.進一步加大簡政放權力度。一是向鎮街下放行政管理事權2145項,擬下放事權1949項,占全區總事權的59.7%。二是將上級下達的174名增量編制全數下沉鎮街。三是推動自然資源分局等4個鎮街派出機構實行屬地化管理。
4.全面推進數字政府建設。全面建成電子政務外網,接入全區所有機關事業單位和77個村(居)。推動數據共享互聯,完成約1.9億條區級數據收集,累計回流307項共9400萬條政務管理和疫情數據。高明通綜合服務平臺用戶達19萬人,收集并推送有效訴求工單4256條,辦結4154件,辦結率達97.6%。
(三)堅持科學民主依法決策
1.健全決策工作機制。嚴格落實《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常務會議議事規則》,召開區政府常務會議13次,決策事項154項。在全市率先制定《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重大決策出臺前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規定(試行)》。
2.規范重大行政決策行為。嚴格執行向上級黨組織請示報告制度,區政府黨組向區委就重大事項請示報告11次。印發2020年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和聽證目錄,做好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
3.加強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審查區政府規范性文件送審稿22件,印發實施19件,均及時向市政府及區人大常委會備案。同時,認真做好我區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等相關規范性文件的專項清理工作。
(四)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1.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區市場監管局、區農業農村局實行“局隊合一”體制,直接承擔執法職責。深入推進城市管理執法體制改革,整合組建區城市管理公用事業服務中心。穩步推進鎮街綜合行政執法工作,逐步下放各項執法事權。
2.規范行政執法程序,創新行政執法方式。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做好省行政執法“兩平臺”試點及上線應用準備工作。制定全區雙隨機抽查計劃214條,其中部門聯合抽查計劃36條,有效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
3.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組織全區18個執法單位參與全市案卷評查,以評促改,切實提升我區行政執法辦案水平。對自然資源分局等三個單位開展專項執法督察,規范重點執法行為。
(五)全面推進政務公開
1.健全完善工作機制。進一步落實“五公開”工作要求,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受理辦結相關申請30件。積極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目錄編制工作。
2.深化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做好三大攻堅戰、民生信息、財政信息和“放管服”改革等重點信息公開工作。
3.進一步加強平臺建設和管理。強化政府網站日常監管,做好網站集約化工作,嚴格執行上網信息先審后發制度。
(六)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1.重點加強黨內監督。截至目前,全區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212件,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20件59人,其中黨紀政務處分30人,組織處理29人。黨內問責領導干部8人,處分4人。發出紀檢檢查建議書2份,監察建議書10份。
2.自覺接受人大政協監督和司法監督。共辦理省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2件,市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43件,區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164件。切實履行法院生效判決,支持區檢察院辦理行政公益訴訟案件61件。
3.強化內部考核和審計監督。出臺我區公務員平時考核和干部輪崗工作意見,完成20名鎮街和區直干部雙向交流任職。完成審計(審計調查)項目9個,查出違規金額72.27萬元、管理不規范金額17289.20萬元,發現非金額計量問題86個,向區紀委監委移送案件線索2件。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1.推進群眾訴求服務平臺建設。自平臺7月上線以來,受理群眾訴求案件26件,已全部辦結。三級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開展法治宣傳活動300多場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160件,服務律師接待群眾來電來訪3000多人次。
2.強化調解組織建設。共建成139個人民調解組織,實現鎮街、村(居)人民調解組織全覆蓋,建立和完善各類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
3.提升基層矛盾預防化解能力。全區各調解組織共排查基層矛盾糾紛3153次,預防矛盾糾紛965件,調解糾紛2603件,調解成功2580件,調解成功率達99%。
4.加強部門聯動,建設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區司法部門分別與區相關單位建立“訴調對接”“檢調對接”“警調對接”“訪調對接”工作機制。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強憲法法治宣傳教育。深入開展國家憲法日和“憲法宣傳周”活動,推動憲法精神進機關。健全黨委(黨組)中心組集體學法制度,嚴格落實政府常務會議學法制度和領導干部學法制度。組織開展民法典專題暨國家工作人員學法考試和領導干部旁聽庭審活動。
2.加強法治人才隊伍建設。在2020年選調生和公務員錄用考試中招錄法學類優秀大學畢業生18人,其中6人通過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適時選調一批具有執法經驗或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公務員,充實鎮街執法隊伍。
二、存在問題及下階段工作計劃
過去一年,我區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與全面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標任務尚有一定差距。如部分單位和工作人員的法治意識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鎮街和部分重點執法部門的法制機構建設有待加強,政務服務水平有待進一步提升。2021年是“十四五”規劃的開局之年,我區將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一)堅持和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領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嚴格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積極開展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述職評議和法治政府建設督察工作。
(二)突出重點對象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深入開展國家憲法日、“憲法宣傳周”和民法典宣傳活動。健全完善領導干部學法制度,將憲法法律培訓作為公務員初任培訓、任職培訓重要內容。
(三)規范行政決策程序,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評估和事后評價制度,提高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
(四)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全面上線應用省行政執法“兩平臺”,提升執法規范化和信息化水平。深入推進鎮街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五)推進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建設。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出席深圳經濟特區建立40周年慶祝大會和視察廣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證照分離”改革事項全覆蓋,進一步提升政務服務效能和水平。
特此報告。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8日
(聯系人:陳火勝〈區司法局〉,聯系電話:8826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