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公開
明府字〔2021〕22號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關于開展明城鎮明陽片區風貌管控工作的通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佛山市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保護條例》(2020年修正)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切實改善我區城市面貌和人居環境,優化城市布局,區政府決定啟動明城鎮明陽片區風貌管控工作。為確保上述工作順利推進,現就具體事項通告如下:
一、明城鎮明陽片區風貌管控范圍:北至昌十二街明陽村與明北村交界,南至高明河,西至明八路與Y011鄉道交匯處,東至文昌塔(詳見附件)。
二、為確保片區風貌管控的有效落實,對明陽片區采取連片統一管控的模式,不允許該片區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單獨自行開發。
三、從通告發布之日起,區政府有關部門將對該片區開展基礎技術調研和核實工作,請相關權屬人予以支持配合。
特此通告。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