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公開
明府字〔2023〕31號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關于高明區東部公立醫療
資源大整合提質發展重點項目國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范圍的公告
為順利開展高明區東部公立醫療資源大整合提質發展重點項目,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六條和《佛山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第十二條的規定,擬對項目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上房屋進行征收。現將擬征收范圍及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范圍及擬征收面積
本次擬征收高明區東部公立醫療資源大整合提質發展重點項目用地范圍內國有土地上房屋(詳見附件),擬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面積約5357.1平方米,具體房屋面積以調查登記為準,對征收房屋所附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予以收回。
二、征收目的
用于高明區東部公立醫院醫療資源大整合提質發展重點項目建設。
三、征收部門及委托實施單位
征收部門為佛山市高明區重點基礎設施建設征地拆遷領導小組辦公室,征收委托實施單位為佛山市高明區人民醫院。
四、征收事項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房屋征收范圍內的單位及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否則不予補償:
(一)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及附屬物;
(二)辦理戶口的遷入和分戶,但因婚姻、出生、回國、軍人退出現役、經批準由外省市投靠直系親屬、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等原因必須辦理戶口遷入和分戶除外;
(三)以被征收房屋為注冊地址辦理工商注冊登記手續;
(四)改變房屋、土地用途;
(五)房屋分割、轉讓、租賃和抵押;
(六)已依法取得建房批準文件但尚未建造完畢的房屋的續建;
(七)其他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
有關部門在擬征收范圍內暫停辦理上述事項,暫停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3日止(一年)。
五、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有關部門將依法啟動調查登記、限制不當增加補償費用行為、制定征收補償方案、作出征收決定等征收實施手續。
六、擬被征收人可向佛山市高明區人民醫院(地址: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康寧路1號6樓總務科,聯系人:劉俊雄,電話:13790089443)索取房屋征收相關資料以及咨詢有關事項。本公告及附件內容同步在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whgsj.com/公示。
特此公告。
附件:高明區東部公立醫療資源大整合提質發展重點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圍示意圖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