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公開 明征補告〔2025〕35號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關于高明高鐵站樞紐
片區發展用地及道路建設工程項目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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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的規定,我區于2025年4月3日發布《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關于高明高鐵站樞紐片區發展用地及道路建設工程項目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公告》(明征補告〔2025〕8號),擬征收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仙村村民委員會東亨經濟合作社集體土地30.0596公頃(450.894畝)。根據第一次公告的情況,征收人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進行補充完善,現將修改后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予以公告(詳見附件)。
一、公告時間: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8月6日。
二、補償登記期限和方式。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應當在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9月15日止內,持集體土地所有權證、集體土地使用權證、集體土地承包合同及身份證等證明材料至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辦事處[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泰華路318號(聯系人:譚先生;電話:0757-88982986)]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請相互轉告。未按期辦理補償登記的,其補償內容以經確認或者公示的土地現狀調查結果為準。
三、異議反饋渠道。對本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異議的,請在公告期內持土地權屬證明材料等向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辦事處提交書面意見。異議提交地址為: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泰華路318號(聯系人:譚先生;電話:0757-88982986;郵編:528500)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書面意見的,視為無異議。我區將在收取意見后,對符合《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規定條件的,依法依規組織聽證。
特此公告。
附件:高明高鐵站樞紐片區發展用地及道路建設工程項目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征求公眾意見稿)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