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佛山市中小微企業投保出口信用保險專項資金實施方案》業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商務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12月14日
佛山市中小微企業投保出口信用保險
專項資金實施方案
在當前嚴峻的外貿形勢下,我市中小微出口企業獲取出口訂單的困難尤其突出,實施支持中小微企業投保出口信保專項資金政策,有利于增強企業接單信心,提升企業接單能力,規避收匯風險。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促進外貿回穩向好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2016〕52號)、《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佛山市促進外貿穩增長實施方案的通知》(佛府辦函〔2016〕633號)及2016年9月30日召開的全市外經貿工作會議中關于加大對出口信用保險支持力度的工作要求,為了加大對中小微企業投保出口信用保險資助,增強企業防范貿易風險意識,保障企業收匯權益,我市在充分爭取省級財政資金的同時,設立佛山市中小微企業投保出口信用保險專項資金,并制訂本方案。
一、支持對象
在我市注冊,具有對外貿易經營資格的企業法人。
二、支持范圍及標準
(一)對中型企業(上年度出口額1000萬美元—5000萬美元)投保“新興國際市場政治風險及附加訂單險”專項,在省級財政按企業實際繳納保險費的80%給予資助的基礎上,佛山市中小微企業投保出口信用保險專項資金再按實際繳納保險費的20%給予資助;
(二)對小微企業(上年度出口額不高于300萬美元)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險,在省級財政按企業實際繳納保險費給予80%資助的基礎上,佛山市中小微企業投保出口信用保險專項資金再按實際繳納保險費的20%給予資助。
三、資金規模及資金安排
經測算,預計2016年我市中小微企業投保出口信用保險費約4475萬元(詳細見附件),按企業實際繳納保險費20%給予資助的標準,約需安排財政專項資金900萬元。該資金在2017年度由市、區財政按照2:8的比例出資,其中市級財政需安排資金規模約為180萬元。各區按企業實際繳納保險費的20%先行給予資助,實施后向市人民政府申請市級所應負擔的配套資金。2018年及以后年度資金規模按上年實施情況予以調整。
附件:2016年全市中小微型企業投保保險費用測算表
附件
2016年全市中小微型企業
投保保險費用測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