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推進
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改革發展的意見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各機構: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發揮市場在醫療衛生資源配置中的積極作用,擴大醫療衛生服務供給,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促進我市醫療衛生事業發展,根據《國務院關于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40號)以及《關于加快發展社會辦醫的若干意見》(國衛體改發〔2013〕5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推進我市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改革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要求,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需求。增加醫療衛生資源,擴大服務供給,提高醫療服務效率和質量,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醫療服務需求。轉變政府職能,加強政策引導,充分發揮社會力量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大力發展社會辦醫,著力擴大資源供給、創新體制機制、強化服務監管,提升醫療衛生服務能力,縮小城鄉衛生差距,力爭用3—5年時間,初步構建與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人民群眾健康需求相適應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促進形成分工協作、有序競爭、共同發展的多元辦醫格局,有效緩解人民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提高人民群眾健康水平,為我市城市轉型升級和第三產業提升發展注入新動力,建設人民滿意政府。
(二)基本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統籌推進。把提升全民健康素質和水平作為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改革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區分基本和非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實現兩者協調發展。統籌城鄉、區域以及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資源配置,促進均衡發展。
2.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驅動。強化政府在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保障、制度建設、規劃制定以及行業監管等方面的職責。充分發揮市場在醫療衛生資源配置中的積極作用,激發社會活力,擴大醫療衛生服務供給,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
3.堅持深化改革、創新發展。實行醫療、醫保、醫藥聯動,推進政事分開、管辦分離。鼓勵先行先試,創新發展模式,建立適應實際需要和行業特點、可持續發展的醫療衛生服務體制機制。
4.堅持多元辦醫、規范發展。拓寬服務范圍,發展新型業態,豐富醫療衛生服務內涵。完善服務標準,規范服務行為,實行全行業和分級分類監管,保障醫療安全,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
二、主要任務
(一)有序放開社會力量辦醫。
1.優化醫療資源配置和結構布局。編制與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醫療衛生服務需求的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科學合理確定公立醫療機構布局、數量和規模,每千常住人口醫療機構床位數達到4張的,原則上不再新建、擴建公立醫院。調整和新增醫療資源優先考慮社會力量。構建以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為主體、營利性醫療機構為補充,公立醫療機構為主導、非公立醫療機構共同發展的多元辦醫格局。
2.放開多元辦醫市場準入。建立公開、透明、平等、規范、統一的社會辦醫準入制度。放開醫療機構舉辦主體要求,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醫療機構,允許各類境外資本按照相關規定設立獨資、中外合資、中外合作醫療機構。放開醫療服務領域,由社會力量自主選擇醫療服務投資領域,自主選擇營利性或非營利性經營性質。大力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放開醫療機構舉辦地點限制,由舉辦者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要求自主選擇舉辦地點。
3.鼓勵社會力量投向資源緊缺及滿足多元需求服務領域。鼓勵社會力量舉辦兒科、老年病、精神病專科、護理、康復、中醫、臨終關懷、醫療美容、健康體檢等醫療機構。鼓勵社會力量(主要是知名醫院集團、知名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及與上述機構聯合組建醫院管理團隊的其他社會投資者)舉辦三級規模、特色專科以及連鎖醫療機構。鼓勵具備副主任醫師及以上職稱的醫師開辦診所。鼓勵發展以家庭服務為主體的社區健康服務業。支持發展專業的第三方醫學檢驗機構等新型健康服務業態,支持發展第三方醫療服務評價、健康管理服務評價、健康市場調查和咨詢服務,支持藥學研究、臨床試驗等生物醫藥研發服務外包。
(二)穩步推進公立醫院改革。
1.強化公立醫院公益性。落實政府辦醫責任,進一步落實公立醫院保基本的職能。建立科學補償機制,逐步取消以藥補醫。結合事業單位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穩步推進政事分開、管辦分離,建立公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落實獨立法人地位。建立理事會(董事會)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和任期目標責任制,落實醫療機構自主經營管理權和用人自主權。
2.推動公立醫院開展緊密型戰略合作。借助公立醫院的優質品牌、人才、技術、管理等優勢,推動區域內醫療機構通過整合、托管、協作等多種方式實施集團化運營,構建緊密型醫療衛生服務合作關系,促進優質醫療資源縱向流動和資源共享,帶動提升薄弱地區和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水平。
3.提高醫療資源利用效率。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檢驗檢查設施對社會開放,推動檢驗檢查結果互認。鼓勵部分公立醫院轉型為兒科、老年病、護理、康復、精神病、傳染病等專科醫院,走“精、特、專”發展路子。探索政府舉辦的公立醫院與社會力量共同舉辦新的醫療機構。
(三)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
1.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機制。深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健全網絡化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運行機制。落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人員經費保障措施,完善機構和人員績效考核辦法,充分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保支付方式,逐步構建基層首診、分級診療、雙向轉診的就醫格局。明確醫療機構功能定位,將符合條件的診所、門診部納入醫保定點機構范圍,逐步取消三級醫院門診醫療保險定點資格。
2.創新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模式。推廣社區家庭醫師式簽約制度,由家庭醫師團隊向社區居民提供預約式、個性化的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大力開展健康咨詢和疾病預防,探索建立醫保付費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包,促進以治療為主轉向預防為主。推進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加強合作,積極發展社區健康養老、康復護理等服務。依托緊密型的醫療服務聯合體、對口幫扶等方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快建設面向基層的遠程會診、影像診斷、醫學教育等信息系統,促進優質醫療資源下沉。發揮診所、門診部等社會醫療機構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中的積極作用。
3.加強全科醫師隊伍建設。完善全科醫師制度,建設一支用得好、留得住、素質高、結構合理、適應基本醫療衛生制度需要的全科醫師隊伍。通過轉崗培訓、上級醫院進修、學歷教育等多種途徑對現有全科醫師隊伍實施系統化培訓。新進入全科醫師崗位人員必須完成全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并考核合格;鼓勵主治及以上職稱的醫師通過轉崗培訓充實到全科醫師隊伍。全科醫師待遇須參照《關于印發廣東省建立健全基層醫療機構補償機制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粵府辦〔2011〕33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4.提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水平。實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到2015年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標準不低于40元。根據醫療衛生服務需求,結合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建設情況,逐步擴大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內容,增加經費標準并規范經費使用。
(四)加快發展中醫藥健康服務業。
1.加強中醫藥服務體系建設。全面提升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構建中醫醫療及“治未病”預防保健服務網絡。支持佛山市中醫院等龍頭單位通過跨區域跨行業合作、集團化運營、合資合作等方式做大做強,增強其對全市基層網絡的業務指導、人員培訓、科技創新、適宜技術推廣等方面的輻射帶動作用。打造“名院”、“名科”、“名醫”。加強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建立中醫藥人才培訓平臺,成立中醫藥傳承工作室,實施名中醫獎勵制度。完善促進中醫藥發展的相關扶持政策。
2.提高中醫藥科技創新能力。打造中醫藥科研創新平臺,加強中醫服務及中醫藥、保健品等方面科技創新。支持建設國家藥物臨床試驗基地、中醫藥產學研合作基地。扶持中醫醫療機構研制和應用中藥制劑,推動醫院制劑在區域內調劑使用,探索將醫院制劑轉化為市場流通產品的有效途徑。推進中醫藥產業轉型升級,促進高技術成果轉化。
3.繁榮中醫藥文化。弘揚中醫藥傳統文化,發掘歷史文化素材,將中醫藥文化與武術、粵劇、茶藝等佛山傳統文化有機結合,融入休閑、旅游、時尚等現代元素,打造中醫藥文化產業園、養生美食街、博物館等品牌,促進中醫藥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大力開展中醫藥知識科普宣傳活動,發揮中醫藥在健康促進方面的積極作用。
(五)優化醫療機構發展政策環境。
完善醫療服務配套政策。落實不同舉辦主體在用地保障、投融資、稅收、價格、醫保定點、重點專科建設、職稱評定、學術地位、等級評審、技術準入、科研立項、人才培養與引進及政府購買服務等方面同等對待的政策。
1.落實用地保障。將醫療機構用地納入城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用地計劃,支持利用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存量房產和原有土地興辦醫療衛生服務業,土地用途和使用權人可暫不變更。連續經營1年以上、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項目可按劃撥土地辦理用地手續;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按土地有償使用規定辦理土地有償使用(出讓或租賃)手續。
2.優化投融資政策。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醫療衛生服務業的支持力度,創新適合行業特點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擴大業務規模。鼓勵各類創業投資機構和融資擔保機構對醫療衛生服務領域創新型新業態、小微企業開展業務。政府引導、推動設立由金融和產業資本共同籌資的醫療衛生服務產業投資基金。創新醫療衛生服務業利用外資方式,有效利用境外直接投資、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優惠貸款、國際商業貸款。大力引進境外專業人才、管理技術和經營模式,提高醫療衛生服務業國際合作層次和水平。
3.支持重點專科建設和科技創新。將符合條件醫療機構的專科建設、設備購置、人才培養與引進等納入財政專項資金支持范圍。將醫學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納入佛山市科技創新發展引導資金支持范圍并加大支持力度。落實符合認定條件的醫學科技創新團隊政府資助政策和醫學科技創新企業稅收優惠政策。
4.落實稅收政策、完善價格政策。企業、個人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區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向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捐贈,按照稅法及相關稅收政策規定在稅前扣除。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建設免予征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對營利性醫療機構建設減半征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非公立醫療機構用水、用電、用氣實行與公立醫療機構同價政策,其醫療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
5.合理配置大型醫用設備。按照滿足服務需求、保障醫療質量和安全的原則,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醫療機構依據執業范圍、醫院等級、服務人口數量等條件,合理配備大型醫用設備。
6.完善政府購買服務機制。由政府負責保障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可通過購買服務方式增加供給。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鼓勵醫療機構開展兒科、老年病、護理、康復、精神病、傳染病等專科服務,鼓勵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承擔基本醫療、公共衛生、突發事件醫療衛生應急等公共服務職責。
(六)構建新型人力資源管理模式。
1.穩步推動公立醫療機構人事制度改革。推進醫療機構崗位管理制度改革,堅持公開招聘、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逐步實現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探索推行醫療機構職業年金制度和人事代理制度,促進和規范衛生技術人員在不同舉辦主體醫療機構間有序流動。加快建立科學的醫療績效評價機制和適應行業特點的人才培養、人事薪酬制度。
2.積極推進醫師多點執業。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符合條件的醫師(含取得廣東省執業資格的港、澳、臺醫師)可以申請增加執業地點,辦理新增執業地點手續,在不同舉辦主體醫療機構之間交流,接受各執業地點所在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及所執業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
(七)加強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
1.完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立健全疾病預防控制、健康教育、婦幼保健、精神衛生、應急救治、采供血、衛生監督和計劃生育等專業公共衛生服務網絡。完善政府對公共衛生的投入機制,科學合理配置公共衛生機構和人員編制,按照集約、高效的原則,整合部分專業公共衛生機構資源,提升公共衛生服務效能和水平。加強鎮(街道)衛生監督體系建設,保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公共衛生服務的人員和業務經費,完善重大疾病防控體系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
2.加強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落實預防為主方針,加強健康教育專業機構建設,完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相關政策,加強社會動員和社會參與,建立相關部門協調機制,充分利用創建衛生(健康)城市和文明城市、億萬農民健康促進行動、婚育新風進萬家等活動平臺,結合推進基本公共衛生健康教育服務項目,大力開展健康素養促進行動,普及健康素養基本知識與技能,倡導健康生活方式,不斷提高全民健康素養和健康水平。
(八)加快構建與多元辦醫格局相適應的監管體系。
1.完善醫療衛生服務標準。以規范服務行為、提高服務質量、提升技術水平和保障醫療安全為核心,健全和實施醫療衛生服務規范和標準體系。鼓勵醫療機構、專業組織、行業協會制定和完善服務標準。廣泛推行服務承諾、服務公約等制度,并在顯著位置予以公示。
2.提升衛生信息化管理水平。構建以人的健康信息為主線的佛山區域衛生信息平臺,基本實現以數字化健康服務、數字化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數字化基本公共衛生綜合評價、數字化醫院服務監管、數字化衛生績效考核為標志的信息惠民服務管理體系。依托全市二、三級醫院以及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為全市居民建立起符合標準的基于人的生命周期、便于健康管理與醫學數據挖掘的健康檔案數據庫和電子病歷數據庫。加快建設區域衛生信息平臺與醫療衛生服務機構之間的信息網絡,提高衛生計生行業信息交換和應用效率,保障信息準確、高效和安全傳輸。
3.實行全行業監管。充分運用法律、行政、信息、經濟等手段,建立健全醫療衛生服務全行業監管長效機制。構建統一、開放的全行業監督管理信息平臺,及時公開醫療機構及從業人員服務及監管相關信息,保障群眾知情權和選擇權。推行屬地化和分級分類管理,規范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從業行為,強化日常監管。嚴厲打擊非法行醫,嚴肅查處藥品購銷、醫保報銷等環節和醫療衛生服務過程中的各類違法違紀違規行為,建立“黑名單”制度,完善不良執業行為記分制度。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建立醫療機構和從業人員退出機制。
4.加強醫療衛生行業作風建設。把醫德醫風教育作為醫務人員上崗培訓和繼續教育的一項內容,加強職業道德和法制紀律教育,營造廉潔文化氛圍,使醫務人員樹立正確的職業價值觀,提高職業素養和服務水平。
5.完善社會監督機制。充分發揮群眾監督和媒體監督作用,暢通醫療衛生服務投訴舉報渠道,探索引導離退休衛生技術人員組建行業監督志愿者隊伍,曝光對虛假醫療廣告、非法行醫重大案件查處情況,保障群眾合法權益,維護醫療服務秩序,構建和諧醫患關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佛山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深化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改革發展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研究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的重大問題,協調處理重大事項,對原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進行調整和補充,調整補充后的成員單位包括衛生計生、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編制、國資、食品藥品監管、國土規劃、環境保護、公安、消防、金融、科技、商務、經濟和信息化、工商、稅務、監察等部門。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牽頭建立健全工作協調機制。各區要根據本地實際建立完善相應的領導協調機制,制訂深化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改革發展的實施方案。
(二)抓好貫徹落實。全市各級政府和職能部門要切實貫徹落實本意見精神,將建設和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和建設人民滿意政府工作要求,明確職責、加強配合、突出重點、抓好落實。各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優化和細化醫療衛生機構在市場準入、國土規劃、環境保護、消防、醫保、價格、土地保障、投融資、中藥制劑注冊、信息化建設、人才培養和引進、科技扶持、稅收優惠、工商登記等方面的引導和扶持政策,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共同推動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改革和發展。
(三)做好社會宣傳。大力宣傳我市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相關政策,宣傳醫療衛生事業改革發展成就和醫務人員的正面典型。在全市衛生計生系統大力弘揚“珍愛生命、崇尚科學、樂于奉獻、團結進取”的“廣東醫生”精神,在全社會培育健康理念和意識,提高公民健康素養,為醫療衛生事業健康快速發展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