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各機構:
為全面推進我市歷史文化、名人名勝、特色產業等公共資源品牌的保護和利用,提升城市文化價值,促進城市轉型升級,結合商標戰略實施工作,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公共資源不能為少數人享用”和“要像愛惜生命一樣保護好文化遺產”等有關講話為指導思想,以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加強傳統文化保護與利用,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與發展,增強城市文化軟實力”為總目標,搶抓“一帶一路”“互聯網+”和“中國制造2025行動計劃”戰略發展機遇,在現有物質、精神層面保護的基礎上,強化公共資源知識產權領域保護,通過商標戰略引領大力實施公共資源品牌保護工作,提升全市各級政府部門及有關單位的商標意識,建立“政府主導推動、部門指導落實、權屬主體參與”的公共資源品牌保護格局,爭取通過3至5年的努力,使我市絕大多數有影響力的傳統文化品牌得到以注冊商標為基礎的一系列知識產權保護,讓文化品牌之根留在佛山,并以此為抓手實施品牌戰略,推動我市文化產業大繁榮、大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政府主導的原則。建立“市區共護、以區為主”的責任體系,全市各級政府要整合行政、社會等資源,充分發揮統籌、督辦作用,深入挖掘和保護行政區域內的公共資源品牌,明確各部門職責,建立完整的創牌、用牌、護牌工作機制。
(二)突出權屬主體責任的原則。按照“誰管理、誰負責,誰經營、誰負責,誰受益、誰負責”的總體思路,各相關職能部門要動員和指導有關公共資源的權屬或經營主體增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通過商標注冊、域名注冊、微信微博微商注冊等手段,保護好自身公共資源品牌,通過現代運營增強文化競爭力。
(三)實施試點先行的原則。選取文化底蘊好、保護價值高的公共資源品牌作為試點單位,探索公共資源品牌保護、運營和推廣的先進經驗,發揮示范帶動效應,促進全市公共資源品牌價值提升。
(四)堅持可持續發展的原則。公共資源品牌保護工作是一項長期的、動態的工作,各單位要樹立打持久戰的思想,不斷探索、建立和完善可持續發展模式,使公共資源品牌保護主體獲得一定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適當促進文化產業的市場化,從而避免因主體放棄或傳承者減少而導致品牌滅失。
三、保護范圍
本意見所指的公共資源,是指佛山在社會發展過程中形成的具有社會價值的歷史名人、名勝古跡、旅游景點、民俗文化(非物質文化遺產)、特色地名、特色美食等資源,以及當前各級政府在推動發展過程中形成的有保護需要的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重點產業、城市定位等名稱或稱謂。
四、主要任務與措施
(一)政策保障,規劃先行。結合“十三五”規劃,爭取將公共資源品牌保護工作納入全市文化產業和旅游業的發展規劃,各區人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在制定相關產業發展規劃時,也要通盤考慮,有重點地把公共資源品牌保護列入規劃,為工作提供強而有力的政策保障。(市文廣新局、市旅游局、市體育局和各區人民政府負責,其他單位配合)
(二)全面篩查,摸清底數。以“誰管理、誰負責”為原則,市有關部門負責篩查由市級管理的公共資源,各區要按屬地原則進行分類篩查,確定需要保護的公共資源品牌名單,篩查情況由佛山市建設國家商標戰略實施示范城市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商標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一收集和整理。(各區人民政府及市商標戰略領導小組有關單位負責)
(三)搭建平臺,規范管理。市商標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通過對公共資源品牌進行分類整理,建立電子檔案,搭建全市公共資源綜合管理平臺,聯合相關專業商標代理機構和有關知識產權專家,對具有保護價值的公共資源的商標保護狀況進行評估和分析,提出進一步加強商標保護的建議,形成統一意見反饋到各有關部門。(市工商局負責,其他單位配合)
(四)主動注冊,全面保護。各區、各部門根據自身主管范圍,參照市商標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統計的公共資源名單(詳見附件),動員尚未進行商標注冊的公共資源所屬的相關權屬或經營主體主動申請商標注冊,根據實際情況指導已注冊商標的公共資源進行適當“占位”,多類別注冊防御性商標,在相關的產品或服務上延伸保護,為日后多元化發展提供法律保障。對所有權模糊、管理復雜的公共資源,要探索新模式,動員佛山本地的行業協會、商會或有關國有企事業單位進行率先注冊保護,將公共資源商標留在佛山,留待進一步開發和使用。(各區人民政府及市商標戰略領導小組有關單位、市體育局負責)
(五)加強預警,強化維權。市工商局應依托佛山地區商標統計分析與預警監測系統,將搶注預警信息發送到各有關單位,安排專人指導有關單位或權利人及時提出商標異議,通過救濟程序做好維權工作,防止公共資源品牌被私有化或流失,全力打擊各類侵犯公共資源商標專用權的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和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市工商局負責,其他單位配合)
(六)注重使用,示范帶動。商標的價值關鍵在于使用。各職能部門要找準結合點,將公共資源品牌保護工作融入到本部門職能工作,依托現有的資源加強對公共資源品牌進行宣傳推廣。通過樹立典型,示范帶動一批公共資源商標投入實際使用,鼓勵公共資源權屬主體借助資本、現代傳播手段、創新創意等元素介入品牌建設,加強與外界交流,開發自身品牌相關產品和服務,以市場化的手段進行運作,發揮商標品牌的最大價值;探索和完善商標許可授權使用制度,將通過協會、社團等率先注冊的公共資源商標授權給有需要的企業或單位使用,盤活商標資源,擴大佛山公共資源品牌的影響力。(各區人民政府和市文廣新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體育局負責,其他單位配合)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佛山歷史悠久,文化底蘊深厚,公共資源品牌豐富,但近年來公共資源被無關單位或個人搶注成商標的問題日漸突出。長此以往,公共資源名稱將逐步失去控制權,再而被商標化、私有化后造成濫用,影響文化傳承和城市發展。因此,各有關單位必須充分認識公共資源品牌保護的重要性,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通過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切實加強公共資源品牌保護工作。
(二)強化組織領導。公共資源品牌保護工作由市商標戰略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各區、各有關職能部門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共同加強對現有公共資源品牌的整體扶植、培育、保護及運作。各區要把握工作重點,制訂推進計劃,加強對公共資源品牌的挖掘、開發力度,以加強商標注冊為基本手段,積極挖掘、開發和利用特色、優質的公共品牌,促進本區域經濟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各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優勢,加大協調溝通,增強服務意識,形成合力,共同推進此項工作的開展。各區及各有關部門于每年12月份將公共資源商標保護進展情況報市商標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強化品牌宣傳。要充分發揮各類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的傳播作用,加大公共資源品牌的宣傳和推廣,突出區域公共品牌的整合傳播,打造一批以公共資源品牌為載體的“城市名片”,豐富城市文化內涵,有效提升城市品牌形象。
(四)敢于開拓創新。公共資源品牌是一項探索性較強的工作。各有關部門要正確處理全局與局部、普遍與特殊的關系,緊緊圍繞加強公共資源品牌保護促進城市發展這一目標,創新工作方式,講究工作方法,推動工作不斷落實、成效不斷顯現。
(五)強化政策扶持。各區人民政府要完善商標戰略獎勵和扶持政策,重點支持品牌保護和利用做得好的單位或企業。全市各級職能部門要做好政策宣傳,做好扶持資金的預算申請,用好產業發展專項扶持資金,切實推動公共資源品牌保護工作,形成產業發展和品牌經濟的有機結合。
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