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各機構:
為深入貫徹全國促進融資性擔保行業發展經驗交流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充分發揮融資性擔保機構的融資促進功能,著力改善支持中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的金融服務環境,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促進我市融資性擔保行業規范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規范與發展并重、市場主導和政府引導相結合,按照“控制總量、提升質量、科學監管、防控風險、規范發展”的原則,加強融資性擔保機構監管體系建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改善外部環境,增強和提升融資性擔保機構的整體實力和擔保能力,促進融資性擔保行業穩健運行和可持續發展,有效緩解中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融資困難,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全面快速發展。
二、做強做大融資性擔保機構
(一)培育擔保機構做強做大。支持、引導融資性擔保機構通過合并、重組、增資、上市等方式,做強實力、做大規模。著力培育一批實收資本金超過5億元、經營管理較好、風險管控能力較強、有一定影響力的大型融資性擔保機構。鼓勵融資性擔保機構發起組建或改建專事服務小微企業和“三農”的金融控股集團,鼓勵轄內融資性擔保機構到外地設立分支機構或尋找合作方進行投資。(市金融局牽頭,市財政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配合)
(二)發展政府出資的融資性擔保機構。按照“政府出資、政策引導、有效監管、市場運作”原則,由市、區財政共同出資組建1家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初始注冊資本不低于3億元,主要為“三農”、科技等中小微企業服務,并為轄內融資性擔保機構提供再擔保。鼓勵和引導市、區、鎮(街道)各級政府以控股或參股的方式入股現有條件較好的融資性擔保機構,發展“混合所有制”融資性擔保機構。積極爭取省財政資金投向我市,參股我市融資性擔保機構。(市國資委牽頭,市財政局、市金融局和各區人民政府配合)
三、促進融資性擔保機構業務發展
(一)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市、區財政聯合出資設立規模不少于1億元的佛山市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基金,爭取省財政或省再擔保公司以及部分合作融資性擔保機構出資參與,主要用于對融資性擔保機構新增融資擔保業務進行獎補,以及發生風險時對融資性擔保機構進行補償。(市金融局牽頭,市財政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和各區人民政府配合)
(二)構建銀擔合作機制。積極引導銀行業機構加強與融資性擔保機構的合作,推動地方法人銀行機構放寬與融資性擔保機構合作準入門檻;搭建良好的“銀擔”合作平臺,積極運用信用評級結果,對運作規范、信用良好、資本實力和風險控制能力強的融資擔保機構承保的小微企業貸款給予利率優惠,降低保證金存放比例;探索建立銀擔合作風險分擔機制,推進地方法人銀行業機構與融資性擔保機構開展風險分擔試點,根據合作情況按比例承擔風險,鼓勵其他銀行業機構積極參與。(市金融局,人行佛山市中心支行、佛山銀監分局牽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配合)
(三)促進業務創新。支持融資性擔保機構為中小企業債券融資、集合票據等提供擔保和增信服務。支持融資性擔保機構開展工程保函、訴訟保全等非融資性擔保業務。鼓勵融資性擔保機構與廣東金融高新區股權交易中心開展業務合作。鼓勵融資性擔保機構充分利用互聯網等新技術、新工具,創新網絡金融服務模式,延長擔保業務鏈,提升服務水平和盈利能力。(市金融局牽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住建管理局配合)
(六)優化發展環境。全市各級國土、公安、工商部門應根據有關規定為融資性擔保機構辦理抵(質)押、營業場所安全、消防驗收和工商登記等業務提供便利。加快推進融資性擔保機構接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切實解決融資性擔保機構共享人民銀行征信資源條件問題。落實對符合條件的融資擔保機構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統籌協調各項財政稅收扶持政策,強化扶持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加強行業正面宣傳、消除行業負面影響,樹立融資性擔保行業良好形象。(市金融局牽頭;市工商局、市財政局、市國土規劃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人行佛山市中心支行、佛山銀監分局,市委宣傳部配合)
四、加強行業監管
(一)建立監管聯席會議制度。建立佛山市融資性擔保行業聯席會議制度,協調解決融資性擔保機構發展中遇到的重大問題,溝通成員單位的信息,指導各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配合做好融資性擔保行業的監督管理和風險處置工作。(市金融局牽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人行佛山市中心支行、佛山銀監分局配合)
(二)建立分級監管機制。市金融局負責全市融資性擔保行業的總體規劃和布局管理,統籌指導全市融資性擔保行業監管和風險防范工作,協調重大風險事件的處置工作,對各區級監管部門進行監督指導。各區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區域內融資性擔保機構風險處置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行政區域內融資性擔保機構的日常監管和風險處置;重大風險事件應及時報告市人民政府和監管部門。(市金融局牽頭,各區人民政府指定部門配合)
(三)切實提高監管有效性。各區要加強對融資性擔保行業監管工作的組織領導,在人員、經費等方面保障監管部門有效履行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職責。嚴格準入和退出機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探索實施分類監管,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監管效率。建立融資性擔保行業定期評級機制,綜合采用多種方式、多種渠道、多種指標對融資性擔保機構進行科學、公正評級,并將綜合評級結果運用到銀擔合作、政府獎補、行業監管等各項工作中。(市金融局牽頭,各區人民政府指定部門配合)
(四)加強融資性擔保機構自身能力建設。融資性擔保機構要加強自身能力建設,經營好信用、管理好風險、承擔好責任,提升實力和信譽,堅守融資擔保主業的同時大膽創新、積極探索。(市金融局牽頭)
(五)充分發揮行業協會自律作用。市信用擔保行業協會要在監管部門的指導下,依法開展工作。在加強人員培訓、服務標準制定、行業統計、融資咨詢、理論研究、行業信息共享、組織會員單位與銀行業金融機構間的相關交流活動等方面發揮作用,不斷加強行業自律,促進融資性擔保行業規范發展。(市金融局牽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配合)
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由市金融局負責解釋。
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