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查看全文: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佛山市高明區集中打擊整治危害藥品安全違法犯罪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一、編制背景
為進一步加強對全區藥品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深入開展集中打擊整治危害藥品安全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根據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成立廣東省集中打擊整治危害藥 品安全違法犯罪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粵辦函〔2022〕266 號)、《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佛山市集中打擊整治危害藥 品安全違法犯罪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佛府辦函〔2022〕162 號)的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經區政府同意,成立佛山市高明區集中打擊整治危害藥品安全違法犯罪工作領導小組。
二、主要職責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藥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貫徹落實各級黨委和政府的有關決策部署;統籌協調集中打擊整治危害藥品安全違法犯罪工作,研究解決藥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部署推進重點工作;督促檢查藥品安全有關法律法規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督辦危害藥品安全違法犯罪重大案件處置工作;總結、推廣藥品安全工作經驗等。
三、組成人員
領導小組組長由負責市場監管工作的區領導擔任,副組長由協調市場監管工作的區委區府辦副主任、區市場監管局主要負責同志,區委政法委、公安分局分管負責同志擔任;成員由區法院、區檢察院,區委宣傳部(區網信辦),區經濟科技促進局、區司法局、區衛生健康局、區市場監管局、醫療保障分局,佛山海關駐高明辦事處的分管負責同志擔任。
四、其他情況說明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市場監管局,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領導小組實行工作會議制度,工作會議由組長或其委托的副組長召集,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