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查看全文: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關于認定佛山市高明區教育系統2021-2022學年度先進個人的決定
2021-2022學年度先進個人產生的依據是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省委省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以及市委市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精神,加強黨對教師隊伍建設的全面領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弘揚高尚師德,鍛造高素質專業化創新型教師隊伍。
一、評優評先背景及目的
為慶祝每年教師節,體現區委區政府對教師的重視和關懷,積極營造全社會尊師重教的良好氛圍,增強廣大教師的職業榮譽感,激勵廣大教師熱愛教育事業,推動我區教育高質量發展。每年教師節期間以區政府名義認定一批高明區教育系統先進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和優秀校(園)長。
2022年7月印發評優評先文件,通過總結本學年度我區在中小學校教育教學中取得的成績,表彰先進,樹立典型,推動我區教育事業的發展。
二、先進個人認定依據
評優項目設置了先進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和優秀校(園)長評選。主要以政治表現、工作實績和貢獻大小作為衡量標準。推薦的先進個人要事跡突出,確保先進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成立2021-2022學年度先進個人評選工作小組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宣傳認定條件和有關規定,先進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由各單位成立評選工作小組組織評選。各中小學校、幼兒園,區開放大學的優秀校(園)長由區教育局成立評選工作小組組織評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