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查看全文: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關于禁止在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上種植草皮的通告
一、 制定背景
為嚴格落實耕地用途管制,切實保護耕地,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基本農田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高明區政府現就禁止在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上種植草皮有關事項形成《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關于禁止在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上種植草皮的通告》。
二、《通告》主要內容
《通告》共三部分內容。
第一部分明令禁止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種植草皮,明確了涉及單位(責任人)涉嫌違反的法律法規以及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第二部分要求各鎮(街道)及時組織村(居)排查、制止、整治有關違法行為。
第三部分要求在我區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種植草皮的單位(責任人)必須立即停止草皮種植行為,并限于2023年4月30日前整改到位。
三、適用法律法規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三)《基本農田保護條例》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