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頒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民政協提案辦理工作的意見》,對我國新時期的政協提案辦理工作提出了新任務、新要求。省委、省政府及省政協主要領導對中央意見的貫徹落實高度重視,指示由省政協提案委員會代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草擬《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民政協提案辦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征求各地各部門意見后,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名義下發實施。
亮點1
繪制流程圖,“六步法”力促提案辦理
從《意見》中,筆者看到了清晰的提案辦理流程圖,各級黨委政府將通過“六個步驟”完成提案辦理。
第一步,完善提案交辦制度。加強對提案的分類甄選,準確確定承辦單位。政協全體會議期間的提案,由政協召開提案交辦會議,根據職能分工,按照歸口管理原則,集中送交有關單位承辦。政協全體會議閉會期間的提案,由政協提案委員會及時送交有關單位承辦。承辦單位要積極參與政協提案交辦工作,加強與政協提案委員會溝通協調,確保所有提案交辦及時、對口,分辦合理。
第二步,規范提案辦理內部運行機制。承辦單位收到提案后,要提出辦理方案,明確任務分工、時限要求和質量標準,并及時向有關業務部門交辦。建立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責任制,確保每件提案責任到部門、責任到人。
第三步,強化提案辦理協商機制。《意見》要求創新協商形式,建立和完善承辦單位、提案者、政協提案工作機構三方溝通協調機制。承辦單位要把溝通協商作為政協提案辦理工作的必要環節,通過電話聯系、座談調研、登門走訪、信息互動等方式,認真聽取提案者的意見和建議,實現良性互動,共同探討解決問題的方法;積極參與政協組織開展的協商會、通報會等提案辦理協商活動。由兩個以上單位聯合辦理的提案,主辦單位要主動協商,會同辦理單位要積極配合。
第四步,抓好重點提案辦理工作。承辦單位要在認真辦理好每件提案的基礎上,突出抓好重點提案辦理工作。要嚴格按照省有關文件的要求,實行辦理責任制,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確保提案辦理任務按時限、高質量完成。高度重視民主黨派、工商聯、人民團體、各界別和政協專門委員會的提案,指定專人負責辦理,加強指導。對領導同志批示的提案,要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落實。
第五步,積極采納提案中的合理建議。承辦單位要加強對提案內容的分析研究,認真采納合理建議,制定改進工作的具體措施。積極主動解決提案反映的問題,凡是有條件解決的,應集中力量盡快解決;因條件所限一時難以解決的,應制定計劃,積極創造條件逐步解決,并及時將進展情況向提案者反饋;對確實不可行的,應實事求是地向提案者說明情況,做好解釋工作。對綜合性、全局性、前瞻性較強的問題,要以適當的方式報送有關領導,或由相關機構進行深入研究,充分發揮提案的決策參考作用。
第六步,完善提案辦理督查制度。承辦單位要定期檢查提案辦理進展情況,協調解決提案辦理中的難點問題。建立提案辦理信息庫,對需跨年度辦理的提案,要適時向提案者通報辦理落實情況。對辦理難度較大、提案者多年反復提交或提案者對辦理結果不滿意的提案,要采取專項督辦、聯合督辦、跟蹤督辦等方式,加大督查力度,確保辦理工作取得實效。各級黨委和政府提案督辦部門要積極開展對政協提案辦理工作的督查,發揮協調作用,強化工作督導。提案辦理督查活動應視情況邀請提案者和政協組織參加。
亮點2
獎優罰劣,提案辦理納入政績考核
全省各級黨政領導應該如何推進政協提案辦理?《意見》也作了規定。
“承辦單位主要負責同志作為提案辦理第一責任人,要結合實際,確定并牽頭領辦政協重點提案。”《意見》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政協提案辦理工作納入整體工作布局,與開展和推進業務工作結合起來,定期聽取政協提案辦理工作情況匯報,研究解決政協提案辦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在提案辦理的人力、物力保障方面,《意見》要求承辦單位根據提案辦理工作需要,加大經費投入,并建立一支思想作風好、業務能力強的政協提案工作聯絡員隊伍和相應的聯絡員工作機制,開展相關培訓,不斷提高聯絡員政策水平和業務素質。承擔政協重點提案辦理工作的單位,要指定專門的聯絡員,負責聯絡、協調等事項。
最值得一提的是,《意見》提出將提案辦理工作納入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績考核及單位績效考核體系,不斷強化約束機制。對態度認真、措施得力、效果顯著的部門和個人,予以表彰,并作為干部考核、培養和選拔的參考依據;對重視不夠、敷衍塞責的部門和個人,要進行批評教育。支持政協組織對政協提案辦理工作開展民主評議和民主監督。
除了對承辦單位作出要求,《意見》也對政協組織提出多項要求。比如不斷加大對政協委員的培訓力度,采取各種措施,確保政協提案更加切合黨委、政府中心工作,更加貼近社會民眾,更加準確反映民情民意。再如,強化政協組織內部提案整合機制,減少重復提案;建立健全提案質量評議制度,完善優秀提案評選辦法。
“各級政協組織要把綜合素質高、服務能力強的同志充實到提案工作機構。”《意見》稱,各級黨委、政府要支持并確保同級政協組織提案工作機構具有與提案工作相適應的人員編制和服務能力。
■解讀
省政協提案委員會主任周義:
《意見》為政協提案辦理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廣東近年來出臺了多份文件促進提案辦理,為何這次又專門出臺《意見》?省政協提案委主任周義作了解讀。
提案是人民政協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職能的重要形式,省委、省政府歷來高度重視政協的提案工作,大力支持人民政協通過提案履行職能。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先后印發了《廣東省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規程(試行)》、《廣東省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評價考核暫行辦法》、《廣東省黨政主要領導同志督辦政協重要提案暫行規定》,推動全省政協提案辦理工作有序開展。
隨著我省人民政協事業的不斷蓬勃發展,廣大政協委員和各黨派、各人民團體以及政協各專門委員會的參政議政意識不斷增強,提案數量逐年增加,質量穩步提高,作用日益突出,提案工作的社會影響力越來越大。各級黨政機關適應新形勢和新要求,積極創新提案辦理方式,完善提案辦理制度,推動政協提案辦理工作取得顯著成效。但是也應看到,與新要求和新任務相比,政協提案辦理工作還存在一些需要改進的地方,辦理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
《意見》是省委、省政府結合廣東實際,認真貫徹落實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民政協提案辦理工作的意見》精神的具體行動,是省委十一屆二次會議以來,省委、省政府就提案辦理下發的第一份文件。《意見》對我省提案工作面臨的新形勢和新任務進行了分析,新形勢和新任務為政協提案工作提供了更為廣闊的空間和更加難得的機遇,也對做好新時期政協提案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這充分體現了省委、省政府對省政協工作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也把提案辦理工作擺在了更為重要的位置,為進一步加強政協提案辦理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