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查看全文: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修訂佛山市高明區防汛防旱防風防凍應急預案的通知
《佛山市高明區防汛防旱防風防凍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是在原有的《佛山市高明區防汛防旱防風防凍應急預案》(明三防〔2023〕8號)基礎上,根據省、市有關工作要求,結合我區實際進行修訂。
一、制定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廣東省防汛防旱防風條例》《廣東省防汛防旱防風防凍應急預案》《廣東省突發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規定》《佛山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佛山市防汛防旱防風防凍應急預案》《佛山市高明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主要內容
《預案》共包括8個章節。
(一)總則。包括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范圍、工作原則。明確了本預案適用于高明區行政區域內水旱風凍災害的防御和應急處置工作。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明確了區防汛防旱防風指揮部人員組成及職責,包含任務分工、專家組等內容。明確了鎮(街道)及其他三防指揮機構組成原則。
(三)預警預防。明確了雨、澇、風、凍、旱等信息報送機制以及預警預防準備工作和行動。
(四)應急響應。明確了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先期處置、指揮協同以及防汛、防風、防暴雨、防凍、防旱應急響應的啟動條件和工作要求。
(五)搶險救援。明確了搶險救援基本要求、救援力量、救援開展、救援實施、救援結束等救援過程前中后的工作準備及要求,以及典型災害情景與工作重點。
(六)保障措施。明確了應急隊伍、社會動員保障、公共安全、應急避難場所、信息技術、宣傳、培訓和演習的保障要求。
(七)善后工作。明確了災害結束后,善后處置、救災救濟、恢復重建、社會捐贈、救助管理、保險、總結評估等工作的要求。
(八)附則。明確三防工作責任與獎罰,并對預案管理與更新、預案解釋及實施時間作出規定。
三、主要修訂內容
(一)調整了區防汛防旱防風指揮部組成及任務分工。
(二)補充完善了“預警預防”章節內容,細化明確各監測預警信息報送、發布要求,以及預警預防準備、行動等內容。
(三)調整了應急響應啟動程序及應急響應基本要求。
(四)調整了各應急響應等級聯合值守參與單位要求。
(五)調整了防汛、防風各級應急響應啟動條件及工作要求。
(六)將防暴雨應急響應重新劃分為4級,新增“防御警惕階段”,根據防御工作實際,調整各級響應工作要求。
(七)將防旱、防凍應急工作方案調整為防旱、防凍應急響應,明確分級響應條件及工作要求。
(八)刪去了水利工程、自然地理等區域概況內容。
(九)修正了部分成員單位職責內容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