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出臺首個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管理辦法

位于荷城的滄江工業園科技企業創新中心已被評為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佛山日報記者黎漢沿攝(資料圖片)
佛山日報訊 記者關雪儀報道:近日,高明區出臺首個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管理辦法,設立專項資金對孵化器建設、在孵企業、畢業企業等給予扶持。其中,獲認為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將一次性補貼300萬元。
目前,高明區僅有滄江工業園科技企業創新中心被認定為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該中心成立于2004年,屬事業單位。從2004年至今,該孵化器累計畢業企業31家,目前在孵企業40家,入孵團隊15個,主要為入孵企業提供產品研發、分析測試、技術咨詢、人才培養等服務。近年來,佛山中科園產業技術研究院新材料產業園、萬方電子商務產業園等載體正積極往孵化器方向發展。
為培養科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高明區出臺了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管理辦法,區財政設立“高明區科技企業孵化器建設扶持專項資金”,對孵化器建設、在孵企業租用辦公場地、畢業企業科研等給予扶持。
“區級孵化器認定標準比省級略低,我們引導孵化器按‘區級——省級——國家級’循序漸進地發展,爭取2017年實現國家級孵化器‘滅零’。”區經科促局科技發展科負責人說,在高明區設立、圍繞高明區“421”產業發展,且符合注冊資本在300萬元人民幣以上、正常運營1年以上等條件的科技創業服務機構可申請認定為區級科技企業孵化器。
在孵化器渠道建設方面,高明區鼓勵大中型企業、科研機構、行業組織等社會資本投資建設孵化器;同時,優先鼓勵通過“三舊”改造建設孵化器。
被認定為區級孵化器的,可申請獲得一次性50萬元的軟環境建設資金補貼;被認定為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培育單位(省級孵化器)的,可申請獲得一次性補貼資金100萬元;被認定為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可申請獲得一次性補貼資金300萬元。
對區級孵化器內符合條件的在孵企業,高明區將給予場地租金補貼和優先支持申報各級科技經費的扶持,場地租金每年最高補貼不超過6萬元,連續補貼24個月;符合條件的畢業企業可申請獲得一次性獎勵50萬元。
上述負責人介紹,《辦法》對在孵企業實施“寬進嚴出”的原則,通過在孵企業和畢業企業扶持資金的申請條件設定來引導在孵企業培育為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例如,在孵企業從事研發、生產的主營項目(產品)必須屬于科技部等部門頒布的《中國高新技術產品目錄》范圍,畢業企業則對年收入、固定資產、科技投入、員工大專以上學歷人數、知識產權等均有嚴格的要求。
此外,高明區將對已認定的區級孵化器及在孵企業實行動態管理,每年考核1次。考核不合格的,限期一年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認定資格及稱號,自取消認定次月起停止發放在孵企業場地租金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