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可一址多照 也可一照多址

市民在高明行政服務中心三樓企業綜合服務窗口領取營業執照。 (資料圖片)/佛山日報記者黎漢沿攝
佛山日報訊 見習記者陸佩儀報道:今日起,《廣東省商事登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實施。據了解,《條例》 明確了商事登記事項,簡化了商事登記流程,《條例》 規定,登記機關應逐步推行全程電子化商事登記。
根據《條例》 第四十五條,登記機關認為申請材料齊全,應當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書。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記機關可以當場作出準予登記的決定。若不能當場決定的,應當在七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七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登記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七個工作日。
相較于《行政許可法》 的規定,商事登記一般期限縮短了13個工作日,最長期限縮短了16個工作日。
“按照《條例》,只要材料齊全,大多數業務可當場受理,”高明區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商事登記程序的簡化,有助于企業盡早拿到工商營業執照。
商事登記的便利,還體現在電子化商事登記改革上。《條例》 規定,登記機關應當逐步推行全程電子化商事登記,確定了電子營業執照與紙質營業執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區工商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電子營業執照如今在廣東省進行試點推行,目前佛山市暫未被列入試點名單。
根據《條例》 規定,申請人既可以使用政務電子證書簽名,也可以使用銀行U盾等商務電子證書簽名,免去了專門申請政務電子證書的麻煩,有助于降低了企業成本。
此外,《條例》 還簡化了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手續,允許多個商事主體共用同一地址登記為住所、經營場所,一個營業執照可以供多個地址使用。“一址多照、一照多址”被合法化,這一規定有助于降低創業門檻和成本。例如,某公司在登記機關管轄范圍內,想新添辦公場所。按照以前的規定,該公司需為新場所另行申請營業執照。有了“一照多址”政策支持,可直接在原執照上登記新的經營場所,無須領新的營業執照。
根據《條例》,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可對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和“住改商”的條件作出具體規定,推定實行住所申報制。
“這些舉措釋放了資源,有利于企業的創建與發展,免去了以往在辦理營業執照時的繁瑣步驟。“區工商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