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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直部門職責分工協調辦法》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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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晰職責 減少推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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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祥銳報道:高明區公職人員首問責任制實施以后,職能部門期盼出臺附加細則理順部門權責關系。昨日,記者從區委組織部證實,高明區《區直部門職責分工協調辦法》已經出臺并開始實施,扯皮現象有望得到進一步遏制。 今年7月,高明正式對區內公職人員實施首問責任制。首問責任制實施3個月后,記者暗訪職能部門發現,對不屬于自身職責范圍內的咨詢,部門工作人員引薦積極性卻不甚高。 這有悖首問責任制實施初衷。就此,高明區編辦正式制定并下發《高明區區直部門職責分工協調辦法》(下簡稱《辦法》),旨在進一步規范區直部門之間的職責分工協調,理順部門職責關系,提高行政效能。 區編辦副主任陸品健認為,《辦法》的出臺,將有利于高明區以制度方式規范區直部門職責分工協調工作,有效解決部門間分工爭議,同時能合理界定部門職責,完善溝通協調機制,理順部門單位關系,減少扯皮,提高區直部門行政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