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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房產證“加減名”,免征契稅新政全國統一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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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此前已實行免稅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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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蔡聞佳報道:夫妻間房屋、土地權屬變更免征契稅。記者昨日多方了解到,國家新政策已于2013年12月31日起統一執行,而高明在此之前已經率先執行免征政策。目前,高明區內辦理房產證變更人數沒有明顯增加。 2011年時,國內部分地方曾開征房產證“加名稅”,按照房產變更份額的總價格征收3%的契稅。例如一套80萬的房產由一個名字變成兩個名字,若不屬于契稅優惠范圍,需要征收變更份額40萬的3%作為契稅,即1.2萬元。由于夫妻間房產證的加減名情況比較常見,因此“加名稅”的開征曾一度引起廣泛關注。 國家財政部、國家稅務局于2013年12月31日發布的《關于夫妻之間房屋土地權屬變更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稱:在婚姻式存續期間,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或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雙方共有,變更為其中一方所有,或者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雙方共有,雙方約定、變更共有份額,免征契稅。新政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同時廢除。這意味著,夫妻間房產證加名、減名或變更份額,將不再征收契稅。 記者昨天致電佛山市12366稅務熱線咨詢,熱線人員稱,包括高明區在內,目前佛山市已經統一執行新政策,自2013年12月31日起,免征夫妻間房屋、土地權屬變更的契稅。 事實上,夫妻間房產證“加減名”免征契稅的政策在佛山地區早已執行。“高明已經有相當一段時間執行房產證加減名免征契稅政策,連印花稅都免征。”高明區地稅局相關負責人說,此次國家新政更多是全國范圍內的明確統一執行,對高明實際影響不大。 記者從高明區房產管理所也了解到,近段時間辦理房產證“加減名”的情況并沒明顯變化。“平時辦理加減名的個案本來就不多,再加上免征契稅在高明已經執行,因此沒有出現明顯的加名熱。”房管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 當然,夫妻間房產證“加減名”免征契稅,不代表辦證完全免費。記者了解到,需要加名的夫妻首先必須到公證處簽訂“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費為410元。然后再到房管部門辦理加名辦證手續,住宅將收取80元登記手續費,而非住宅則是550元。也就是說現階段夫妻間辦理住宅房產證“加減名”,至少得花49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