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公開
明府辦〔2015〕18號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佛山市高明區醫療機構設置規劃(2011-2015年)
的通知
各鎮政府、街道辦,西江新城管委會,區政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
根據國務院《關于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40號)、國家衛計委及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加快發展社會辦醫的若干意見》(國衛體改發〔2013〕54號)以及市府辦《關于調整佛山市醫療機構設置規劃(2011—2015年)的通知》(佛府辦〔2014〕59號)等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合理配置我區醫療資源,積極發揮市場在醫療衛生資源配置中的作用,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擴大醫療衛生服務供給,完善全區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提高醫療衛生服務效率和整體功能,經區政府同意,現對《佛山市高明區醫療機構設置規劃(2011—2015年)》進行以下調整:
一、促進形成多元辦醫格局
進一步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形成以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為主體、營利性醫療機構為補充,公立醫療機構為主導、非公立醫療機構共同發展的多元辦醫格局。
二、調整醫療資源配置標準
根據全區居民醫療服務需求、現有住院病床數及床位使用率,到2015年,全區醫療機構病床數按每千常住人口達到3.67-4.16張的標準配置,床位數總量1578-1789張;全區執業及執業助理醫師數按每千常住人口達到1.83-2.38人的標準配置。力爭到2015年底,非公立醫療機構床位數和服務量達到總量的20%-25%。
三、優化公立醫療機構的設置和布局
調整全區公立醫療機構的數量、規模和布局。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規模適度的原則,嚴格控制公立醫院床位規模和建設標準。每千常住人口醫療機構床位數達到4張后,我區原則上將不再新建公立醫院。
四、有序放開社會力量辦醫
發揮市場在醫療衛生資源配置過程中的積極作用,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醫療機構,支持各類境外資本按照相關規定設立獨資、中外合資、中外合作醫療機構。鼓勵和引導非公立醫療機構與公立醫療機構錯位發展,提供特色和多元服務,投向資源緊缺及滿足多元需求服務領域。
(一)放寬市場準入。凡是法律法規沒有明令禁入的領域均向社會力量開放,鼓勵民營醫院增加投資、擴大規模、增加床位、上等級,取消對社會力量舉辦二級及以上醫院的類別、級別、數量限制,取消對港澳臺服務提供者舉辦醫療機構數量限制,取消新增醫療機構與現有醫療機構之間的間距要求。
(二)鼓勵知名醫院集團、知名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及與上述機構聯合組建醫院管理團隊的其他社會投資者舉辦三級、特色專科醫院以及連鎖醫療機構。鼓勵社會力量舉辦兒科、老年病、護理、康復、中醫、臨終關懷等醫療機構。鼓勵社會力量舉辦第三方醫學檢驗機構等新生健康服務業。
(三)鼓勵具備副主任醫師及以上職稱的醫師開辦診所,鼓勵具有執業資格的醫務人員到農村偏遠地區開設診所和村衛生室。
(四)在人員資質等保障醫療質量安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非公立醫療機構配置乙類大型醫用設備可不受規模和規劃數量的限制。
五、逐步建立醫療機構分工協作機制
提高醫療衛生服務效率和整體功能。由政府主導,部門牽頭,推動二級及以上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通過技術合作、人才交流、管理支持等多種方式建立分工協作機制。積極引導和支持區域內醫療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聯合建立區域性醫用設備檢查檢驗中心,形成共建、共用、共享和共管機制。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