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佛山市高明區食品小作坊集中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發布 |
|
記者劉昱報道:《佛山市高明區食品小作坊集中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下稱《規定》)日前發布。《規定》提出,食品小作坊實行備案登記管理制度,食品加工中心供應鏈物流全程動態監控。 食品小作坊是指高明轄區內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生產條件和工藝技術簡單、從事傳統食品生產加工活動的非企業性質的生產單位。而食品小作坊集中管理,是指食品小作坊統一進入高明區政府規劃的食品集中加工中心內,集中生產加工。 《規定》提出,進入食品集中加工中心的食品小作坊,應實行備案登記管理制度,生產經營者在開業經營前應當取得備案通知書。 同時,食品小作坊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應當符合有關標準的要求,如具有相應的消毒、通風、照明等設備或者設施;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的人員應持有健康證明等。此外,食品小作坊生產的食品出廠前應當進行檢驗。 《規定》對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也有嚴格要求,如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應當配備檢驗室,檢驗室應配備專職檢驗人員,并制定相關管理制度。同時,對食品集中加工中心產品運輸車輛制定了管理規范,要求使用供應鏈物流全程動態監控系統,對食品集中加工中心產品運輸車輛實施全程動態監控。 “《規定》讓小作坊集中管理有章可循。”高明食品加工中心投資方——佛山市三佳食品有限公司總經理黃敏盛說,他仔細研究了《規定》內容,將在近日提交意見。“例如一些包裝方式、食品留樣的流程方面,希望能進一步完善”。 在高明從事多年燒臘生意的金昇燒臘老板梁燦華則表示,非常贊同制定這樣的《規定》。“以前我們這些燒臘小作坊由于各方面沒有得到規范和完善,大部分屬于‘無牌’作業,處于一個‘打游擊’狀態,我們也放不開手腳做生意”。 梁燦華說,《規定》出臺后,相信能進一步規范燒臘市場,也讓小作坊獲得更好的發展機會,讓市民吃得更放心。同時,他希望,政府部門能通過獎勵、資金資助、場地租金優惠措施,幫助小作坊向規模化、標準化的食品企業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