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報訊 記者路帥報道:高明將劃定22個產業發展保護區,共計36.01平方公里。以后在產保區內,不得新增開發商品住宅類經營性房地產項目。前日,佛山市舉行土地管理暨城市更新工作動員會,公布產業保護區范圍和城市棕線管理辦法等。其中,對高明產業發展保護區進行明確。
佛山是制造業城市,但伴隨經濟社會發展,規模減量和低效發展兩大困境卻日益突出。一方面,房地產市場需求旺盛,大量產業用地通過功能轉變改造為城市居住、商業用地,產業用地面臨逐漸流失的風險。另一方面,長期自下而上以村鎮為主體的發展模式造成產業用地布局破碎、使用低效、存量規模巨大。
這種情況在高明也存在。統計數據顯示,高明全區現狀工業用地為41.11平方公里,但納入登記的低效產業用地有422宗,面積超2萬畝,占已辦證工業用地面積的40%,土地產出率較低。
為保障未來制造業的用地空間,引導產業用地在空間上集聚,在效益上高效,在形態上現代化,佛山市專門出臺產業發展保護區劃定及城市棕線管理辦法,按照“保大保優、集中連片、分類分級、提高效益”的原則確定了全市352處產業發展保護區并針對其管理范圍劃定了城市棕線進行保護。
在高明,全區共劃定22個產業發展保護區,共計36.01平方公里,其中產業園區12個,產業街區7個,產業地塊3個; 全區劃定棕線22處,其中一級控制線13處,二級控制線9處。
“產保區內不得新增開發商品住宅類經營性房地產項目,除公共利益需要外,用地原則上不得作為其他非產業用途。”區規劃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城市棕線原則上不得進行修改,一級控制線因省以上重大項目或市級以上公共配套設施建設需要方可修改,二級控制線需市級以上項目建設或完善片區公共配套設施方可修改。修改后要實現占補平衡。
此外,一系列用地保障和鼓勵集約利用的措施正在產保區實施,如創造條件優先完善城市棕線內產業歷史用地手續; 鼓勵根據產業項目的產業類型、生命周期、項目規模等因素,靈活選擇彈性年期出讓或先租后讓的方式,降低企業用地成本和持有成本;土地使用權人對產業用地進行改建、擴建和利用地下空間,改造后增加容積率、建筑密度的,無須補交土地出讓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