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水庫集水區桉樹林采伐更新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
佛山日報訊 見習記者何志勇報道:《佛山市高明區水庫集水區范圍內桉樹林采伐更新管理辦法》(下稱“《辦法》”)開始廣泛征求公眾意見了。上周,區農林漁業局發布公告,如市民對該《辦法》有意見和建議,可在本月15日前向區農林漁業局反映。
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中明確,水庫集水區域不得栽種桉樹等不利于水源涵養和保護的樹種的相關規定,出于改變高明區桉樹單一樹種過濫的局面、優化高明區森林樹種結構、增強生物的多樣性、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的考慮,高明區農林漁業局擬對水庫集水區桉樹采伐加強管理,并制訂了上述《辦法》。
根據《辦法》規定,全區小二型以上(含小二型)水庫集水區內的桉樹采伐更新管理實行桉樹限種與改種相結合、縮減桉樹與加強生態公益林建設相結合的方式,對水庫集水區范圍內桉樹進行逐步更新改造,改種鄉土闊葉樹種,優化樹種結構。
公告指出,本月15日前,對本《辦法》有意見或建議的市民,可通過向轄區的村(居)委會相關工作人員反映、通過電話、郵件等方式向區農林漁業局反映等方式進行意見表達。具體表達事項可包括對項目的了解、限桉的作用、桉樹過濫的解決方式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