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佛山市高明區
科技服務資助暫行辦法》的通知
(明府辦〔2016〕90號)
各鎮政府、街道辦,西江新城管委會,區政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
《佛山市高明區科技服務資助暫行辦法》業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區經濟科技促進局(科技)反映。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7月6日
佛山市高明區科技服務資助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加大對科技服務業的扶持力度,推動科技服務機構健康穩定發展,充分發揮科技服務機構聯系科技創新主體、轉化科技成果為現實生產力以及提高企業科技創新能力的重要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廣東省自主創新促進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及《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科技服務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明府辦〔2016〕72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資助宗旨。
以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為出發點,鼓勵各類科技服務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的服務創新,推動創新資源與企業的有機融合,使科技服務成為創建國家創新型城市的重要支撐。培育一批專業程度高的科技服務機構品牌,推動科技服務行業的快速發展,滿足我區企業自主創新和成果轉化的服務需求。
第三條 資助對象和范圍。
(一)在國內登記注冊且實際運行一年以上的科技服務機構,且為我區內單位(企業)提供科技服務,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相關條件的。
(二)有與其開展業務相適應的人員,其中專職人員不少于3名,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比例不低于2/3;有執業資格要求的,應符合有關規定。
(三)經營規范,業務開展良好,無不良信用記錄,能夠提供機構良好運行的資金支持、科技服務能力及日常管理保障。
(四)管理完善,有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合理的收費制度。
第四條 資助經費安排。
由區經濟科技促進局(科技)編制科技服務資助經費計劃,列入區級財政預算安排,以補貼形式對科技服務機構進行資助。
資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公開受理、??顚S玫脑瓌t,并由區財政直接向科技服務機構支付。
第五條 資助條件和標準。
(一)對幫助區內單位(企業)通過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重點實驗室組建(認定)的科技服務機構,每成功一家,一次性給予經費資助15000元。
(二)對幫助區內單位(企業)通過省級重點實驗室組建(認定)的科技服務機構,每成功一家,一次性給予經費資助10000元。
(三)對幫助區內單位(企業)通過省、市、區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組建(認定)的科技服務機構,每成功一家,一次性給予經費資助8000元。
(四)對幫助區內企業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復審、重新認定或高企入庫培育的科技服務機構,每成功一家,一次性給予經費資助10000元。
(五)對為區內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法人或居民代理申請發明專利并獲得受理的科技服務機構,每代理一件,一次性給予經費資助1000元。[從事發明專利申請業務的科技服務機構,須提前在上一年12月份到區經濟科技促進局(科技)進行備案;對發明專利申請的服務資助,每家機構每年最高資助金額累計不超過30萬元]
第六條 申請資助須提交的資料。
(一)《佛山市高明區科技服務資助申請表》(樣式見附件)。
(二)申請人《營業執照》、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等主體證明材料及復印件(原件備查)。
(三)為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法人或居民提供科技服務的合同及收入證明復印件。
(四)申報單位的專職人員名單及其學歷證明復印件。
(五)申報單位上一年度的財務報表。
(六)從事發明專利申請代理業務的科技服務機構須提交相關專利受理通知書和官費繳費憑證。
以上紙質材料一式兩份提交區經濟科技促進局(科技),并報送申請材料電子版。
第七條 申請資助的時間和程序。
每年1月10日-30日受理上一年度的資助申請,程序如下:
(一)申請人按規定填寫《佛山市高明區科技服務資助申請表》,加蓋單位公章后連同其他相關材料一并報送區經濟科技促進局(科技)。
(二)區經濟科技促進局(科技)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對符合條件且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并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對于材料不齊的要求在限期內補充完整,并在材料補齊后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
(三)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區經濟科技經促局(科技)確定資助的名單及金額并予以網上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報區政府審批;區財政局按照區政府的批復將資助金撥付給相關科技服務機構。
第八條 資助申請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不符合申請條件的。
(二)不屬于資助范圍的。
(三)未按規定填寫《佛山市高明區科技服務資助申請表》的。
(四)提供材料不齊全或者有虛假的。
第九條 資助監督。
申請單位虛報、冒領或者以非正常方式套取或騙取專項資金的,按《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的有關規定處理,要求其退回資助金,且5年內不得申請資助,并將申請人錄入社會信用管理檔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第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區經濟科技促進局(科技)負責解釋,有效期為5年。
附件:佛山市高明區科技服務資助申請表
附件
佛山市高明區科技服務資助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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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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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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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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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工作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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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以上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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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資格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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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 職 人 員 清 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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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 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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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經濟科技促進局(科技)審核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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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雙面打印。
